广州外国语学校
根据市教育局细则,广州外国语学校招生方式为“学生自主报名,学校组织电脑派位”。具体招生方案未出。
广州外国语学校是广州市教育局直属公办、全日制寄宿制完全中学,属财政核拨事业单位,是1962年经教育部批准开办的全国首批七所外国语学校之一。2010年1月12日,学校一期建设正式竣工启用,首期初、高中招生规模为1800名学生,现已有初一、初二、初三和高一、高二,高三六个年级。
上世纪60年代周总理提出,筹建“广州外国语学校”,储备外交人才。
1960年12月,中央宣传部部长办公会议决定在几个大城市设立约10所外国语学校;
1962年经教育部批准开办,全国首批七所外国学校;
1963年经广东省教育厅批准开始招生,文革期间停办;
1973年经广州市革委会批准恢复招生,培养中小学外语教师;
1981年停办;
2007年7月27日广州市人民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决定另址新建复办广州外国语学校;
2008年11月,张广宁市长批示,要求把广州外国语学校建设成为全国一流的外国语学校;
2009年5月,广外校正式动工兴建,到12月15日,学校将完成首期工程的建设,具备开办招生的硬件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