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市教育局建设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平台,对公办、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实施同步报名、同步审核、同步招生。
2
小学入学采取网上报名入学,初中采取网上报名或对口直升方式入学。
3
所有公办、民办义务教育学校要严格遵守义务教育免试入学规定,不得以任何形式的考试或变相考试确定生源。
4
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纳入审批地统一管理,提前申报招生计划,由审批地教育局审批并在审批地招生,审批地招生学位有余额的,经市教育局批准可以适当扩大招生范围,但不得跨市域招生。
5
民办学校中属于政府购买服务的学位,参照公办学校招生办法实施。
6
学生的身份证号是唯一检索信息,家长根据户口或住房所在学区,只能选择一所公办或民办学校填报志愿。
7
报名系统设置备选学校志愿栏,当家长选择的学区学校学位已满时,教育部门可根据备选志愿及学位空余情况统筹安排。
8
按照“公民同招,依次录取”和“户籍登记为主、住房登记为辅、就业经营补充”的原则,首先安排学区范围内户籍与实际居住地一致的适龄儿童、少年就近入学,再根据报名人数和学校学位资源情况,统筹安排其他情况的适龄儿童、少年入学。
9
对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民办学校,实行电脑随机录取,录取全程接受社会监督,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开。
《宝鸡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0年全市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