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原则
小学升初中招生的基本原则为“区(县)为主,保入学;市协调,保公平”。公办学校按照单校划片(对口升学)、多校划片和配套入学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多校划片的方式为“相对就近、免试入学、指标到校、微机派位”。民办学校、子弟学校初中招生按照“谁审批、谁管理”原则,纳入审批地统一管理,与公办学校同步招生,对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实行电脑派位,随机录取。
二、派位办法
公办学校派位。依据当年派位计划数和学生志愿填报人数进行,当志愿填报人数小于或等于志愿学校派位计划数时,计算机派位系统依据学生志愿自动分配到该志愿初中学校;否则按照计划人数随机分配到该小学对应的初中学校。
民办学校、子弟学校派位。依据民办学校、子弟学校派位计划数和学生志愿填报人数进行,当志愿填报人数小于或等于志愿学校派位计划数时,计算机派位系统依据学生志愿自动分配到该志愿初中学校;否则按照计划人数随机分配到该志愿初中学校。
捆绑派位。为便于家长接送双(多)胞胎子女上下学,更好履行家长监护责任,在微机派位志愿填报前家长可以自愿申请双(多)胞胎子女以捆绑方式派位到同一所初中学校(包括公办学校、民办学校和子弟学校)就读。一旦选择以捆绑方式派位,家长需要在申请表中明确其中一个孩子作为代表参加微机派位,其他孩子则共享派位结果。微机派位志愿填报前未申请以捆绑方式派位的双(多)胞胎子女,视为自动放弃,过期不再受理,不能以捆绑方式安排入学。
三、派位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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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办学校派位计划
各初中学校根据学校办学规模和办学条件,5月15日前向所在区教育局和市教育局申报当年招生计划。6月中旬,市教育局根据小学毕业生人数,结合提前录取学生数核定每个学校招生计划,并下发初中学校微机派位指标数。6月下旬,区教育局根据各小学参加微机派位毕业生人数和初中学校招生计划数,合理制定本区小学毕业生微机派位指标分配方案,报市教育局批准后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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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办学校、子弟学校派位计划
民办学校、子弟学校根据办学规模和办学条件,5月15日前向市教育局申报当年招生计划。5月20日前,市教育局审定并下发民办学校、子弟学校的招生计划。民办学校、子弟学校的派位计划面向城区所有自愿选择的小学毕业生,派位后仍有富余学位的征集志愿招生可面向全市自愿选择的小学毕业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