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分配生候选名单经区教育局审核后,于6月1—3日在有关初中、高中学校公示。
9.公示无异议后,各有关区教育局在《申请表》上签署意见、加盖公章,汇总各有关省、市级示范高中学校招录的分配生候选名单,于6月4日将分配生候选名单上传市招考办中招网报系统进行学生基本信息核对,6月4日打印《武汉市2020年部分普通高中学校招录分配生候选名单汇总表》,并于6月5日报市教育局基础教育处(同时交Excel格式电子稿),联系人:彭晓厚,联系电话:65608524,E——mail:1805829067@qq.com。
(三)名单公示
经市教育局审定通过后的分配生候选名单,在武汉招考网(www.whzkb.cn)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6月7—9日。公示期间,市、区教育局设立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市教育局举报电话为:65608524。
(四)填报志愿
经市教育局审定通过的分配生候选学生,在填报中考志愿时,第一志愿只能填报所分配的高中学校。第二批次学校的分配生候选考生不能填报第一批次学校志愿。
(五)考试录取
1.分配生候选学生必须参加中考。
2.分配生在其所在批次提前录取,候选学生在其所报考学校的录取分数线下30分(含30分),且不低于示范学校最低控制线录取。没有被录取为分配生的候选学生,按照中招其他正常程序进行招录;因分配生候选学生的中考学业考试成绩未达到报考学校的录取标准而空余的分配生计划,纳入正常招生计划使用。
六、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区教育局要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决打赢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阻击战的系列重要指示精神为统领,遵循“一切为了师生的生命安全”原则,坚持把疫情防控放在首位,切实加强领导,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部分省、市级示范高中学校招录分配生工作。
2.精心组织,规范操作。各区教育局、各招录分配生的高中学校和各有关初中学校要严格落实国家和省市疫情防控各项要求,科学制定招录分配生工作实施方案、疫情防控及考试安全工作应急预案,制定的实施方案和应急预案,须报属地区疫情防控指挥部审核同意后严格按照工作程序和时限要求,精心组织,规范操作,确保本项工作安全、有序进行。
3.广泛宣传,公正透明。各区教育局和有关初、高中学校要通过各种宣传形式,让师生、家长和社会充分了解部分省、市级示范高中学校招录分配生工作的重要意义、政策规定和工作程序和各项安全工作方案。
4.严肃纪律,强化管理。各有关区教育局和有关初、高中学校要始终把师生生命安全和身心健康放在第一位,要建立健全并实行严格的疫情防控制度、诚信制度、公示制度、监控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要成立由教育行政部门、有关中学干部教师代表和初中学校非毕业年级学生家长代表参加的监察小组,实施对分配生招录工作的全程监督,确保分配生招录工作公平、公正、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