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我市就读义务教育学校如何得到保障?
答:我市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山东省义务教育条例》、以及教育部和省教育厅有关要求,做好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安置工作。
各区市不断加强教育适龄人口变化趋势研判,健全完善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入学政策,合理确定入学条件,保障符合入学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坚持以公办学校为主安排随迁子女就学,对于公办学校学位不足的,可以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安排在民办学校就读。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政策解读、信访接待、问题解决等以居住地教育行政部门为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