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30日前
完成本市小学毕业生信息核对工作
5月1日起
开通义务教育入学服务平台入学政策宣传门户
5月6日-31日
完成小学和初中入学信息采集工作
5月11日-17日
受理回户口所在区和到家庭实际居住地所在区初中入学申请、审核、登记工作
6月3日-6日
民办学校、公办寄宿学校报名
6月4-5日
初中审核入学相关材料
6月9日
民办学校、公办寄宿学校完成招生工作
6月13日至6月21日
小学审核入学相关材料
7月12日
各中小学发放《入学通知书》
8月28日
小学、初一新生到录取学校报到
9月1日至15日
建立小学和初中新生学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