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报名材料准备
(一)深圳户籍学生
1. 身份证明材料:申请就学学生及父母的身份证和全家户口簿,必要时要提供亲子关系证明;
2. 福田区住址住房证明材料:
(1)由深圳市规划和国土部门出具的住宅用途的深圳房地产权证书或有效购房合同;
(2)现居住地街道办事处房屋租赁管理所登记备案的住宅用途《房屋租赁凭证》或《房屋租赁信息》(必须为整套房屋且有效期为一年以上);
(3)监护人与住建部门登记备案的政策性住房的《购房合同》或《租赁合同》;
(4)军产房、集资房、单位宿舍或其它住房等有效证明材料。
温馨提示:
以单位宿舍申请学位需提供以下材料:①监护人所在工作单位提供拥有该住房的合法使用权证明材料(房产证或租赁凭证,如提供租赁凭证需符合初始发证日期的要求);②监护人工作关系证明(社保缴纳清单);③家庭在深圳市无房证明。
分配给单位再转租给员工的公租房、人才房等视为单位宿舍。
(二)非深圳户籍学生
1. 身份证明材料:申请就学学生的身份证、户口簿等证明材料,必要时需提供亲子关系证明;
2. 父母在深居住的身份证明材料:父母一方为深圳户籍的提供身份证、户口簿等证明材料;父母均为非深圳户籍的提供深圳市居住证;
3. 福田区住址住房证明材料:参照深圳户籍学生申请入学的住址住房证明材料;
4. 监护人在深就业证明材料:父母均为非深圳户籍的,需提供有效的具有“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功能的深圳市社会保障卡;父母一方为深圳户籍,免提供在深就业证明材料。
(三)港澳台籍学生
1. 身份证明材料:申请就学学生的身份证、港澳台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
2. 父母在深居住的身份证明材料:父母一方为深圳户籍的提供身份证、户口簿;父母均为非深圳户籍的提供深圳市居住证或港澳台居民居住证;
3. 福田区住址住房证明材料:参照深圳户籍学生申请入学的住址住房证明材料;
4. 监护人在深就业证明材料:参照非深圳户籍学生申请入学监护人在深就业证明材料;
5.亲子关系证明材料:港澳籍学生申请学位,需提供由深圳市公证部门出具的父母双方与子女间的亲子关系公证书。
(四)享受相关优惠政策人员的子女
属于相关优惠政策人员的适龄子女,在申请学位时除应按上述要求提供资料外,还应出具优惠政策规定的有关材料(对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华侨以及高层次人才子女、福田英才计划人员子女、福田区参加抗击新冠肺炎疫情的医务人员子女按有关政策予以优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