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有义务教育学校都要按照公布的招生片区或范围进行登记入学,严格遵守义务教育免试入学规定,不得通过考试、面试、面谈、测试、推优或擅自附加其他任何条件招生。从2020年起,全面取消各类特长生招生。
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按照“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将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纳入审批地统一管理,与公办学校同步招生、同步录取。对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民办义务教育学校,采取电脑随机派位的方式招生。
2020年秋季入学的义务教育学校班额不得超过56人(含56人),鼓励一年级不超过45人,七年级不超过50人,确保在零增量的基础上逐步消除现有大班额。
推进招生制度改革。要在贵阳市、遵义市试点基础上,进入改革试点,逐步实行基于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结合综合素质评价的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模式,并从2021年秋季学期入学的七年级学生开始全面实施。
从2020年秋季学期起,普通高中起始年级原则上不超过每班55人,严格控制普通高中学校大班额、大校额。公办民办普通高中按审批机关统一批准的招生计划、范围和方式同步招生,原则上不得跨市(州)招生。
严禁违规争抢生源、“掐尖”招生、跨审批区域招生、超计划招生和提前招生,严禁招收生源地录取控制线下的学生,严禁公办与民办学校混合招生,严禁公办普通高中招收复读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