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公办学校
1.就近划片,采取单校划片或多校划片方式招生,并保持相对稳定。严禁择优性质的电脑派位、集团化办学择优直升、九年一贯择优直升及其他择优直升的做法。
2.区属公办外国语学校招生方式应与辖内其他区属公办中小学一致,即采取由属地区确定的单校划片或多校划片的方式进行招生。市属公办外国语学校初中采取“学生自主报名,学校组织电脑派位”的方式进行招生。
二、民办学校
1.民办初中原则上面向属地区招生,无寄宿条件的民办学校不得跨区招生;有寄宿条件且确有跨区招生需求的民办学校,跨区招生计划不超过总计划的50%。
2.对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其招生计划均通过电脑派位方式随机录取。民办初中招生全市统一平台网上报名,由各区教育局组织电脑派位工作。
三、同步招生
对于已被民办学校录取但自愿放弃民办学校学位的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各区要保障其公办学位,按照相对就近原则为其统筹义务教育公办学位。
四、细则要求
1.原则上不得跨区招生,生源的界定依据为:本市学生,以其户籍,或其小学毕业学籍界定属地区;外市学生,以其本人或父母其中一方的《居住证》(或有效证件)地址,或其小学毕业学籍界定属地区。
2.有寄宿条件且确有跨区招生需求的民办学校,经报备核准后,各校跨区招生计划不超过总计划的50%,面向市内外区招生。
3.九年制学校和十二年制学校初中招生时,应首先通过直升或电脑派位方式招收本校学生,剩余的招生计划应公开报名。
4.学籍、户籍、实际居住地不一致的情况下,可依其户籍、学籍或有效证件地址,选定其中一个区进行填报志愿。
5.报名系统根据民办学校招生区域、学生有关信息(包括学籍、户籍地址、居住证地址等信息)自动匹配符合条件的学校供适龄儿童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选择报名,可填报1至2个平行志愿。
6.报名人数小于或等于招生计划数的民办学校,实行直接录取。民办学校在“广州市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报名系统”向拟录取的新生发出预录取通知,适龄儿童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收到预录取通知后完成网上确认程序,民办学校直接确认录取名单。
7.报名人数大于招生计划数的民办学校,实行电脑派位录取。
8.逾期未注册的学生,视为放弃录取资格。未完成招生计划的民办学校可按各区规定进行补录。
五、时间安排
4月20日前,各学校公布2020年新初一招生计划。
5月7日,办理跨区生、外地返转入本市学生的审核手续。
6月15-20日,民办初中开启网上采集报名信息。
6月24日,公办初中学校招生,当天将录取结果通知学生及其家长。
6月28-29日,民办初中网上填报志愿。
7月2日,民办初中电脑派位。
7月9-10日,民办初中系统进行录取确认。
7月11日,已录取的学生办理新生注册手续。
7月20日至21日、8月25日至26日,民办初中进行第二次补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