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多校对单校划片入学
初中学校:太原五中龙城校区
小学校:小马小学 加节小学 黄陵小学 大吴小学 九一小学体育路校区 八一小学晋阳校区 八一小学龙城校区 小店区第二实验小学
凡位于晋阳街以南,汾东北路西一巷--电子街--电子街以东直线延伸区域以北,机场快速路以西,西与晋源区交界范围内的小店区属学校(师院附小参加山大附中摇号除外、九年一贯制学校太原市第三实验中学除外)中有本校正式学籍、户籍为小店区,且学籍和户籍变更截止时间为2018年6月30日的应届小学毕业生,有资格参加太原五中龙城校区的电脑派位。
当报名人数小于当年招生计划时,全部安排入学。
当报名人数大于当年招生计划时,全部采用电脑随机派位方式入学。未能入学的教育局统筹安排。
5.单校划片入学
各街道、乡镇所属小学毕业生,对口直接升入本街道、乡镇的初中学校就读。
小店街道一中 小店街道二中 西温庄乡一中
西温庄乡二中 刘家堡乡一中 刘家堡乡二中
北格镇一中 黄陵中学
6.跨行政区域升学办法
(1)凡跨县(市、区)就读的本市户籍小学毕业生,原则上应回户籍所在地县(市、区)就读初中,由户籍所在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根据小学毕业生人数和本地区初中学校分布情况统筹安排,但不得择校。
(2)继续坚持严禁跨县(市、区)在公办初中学校之间择校的规定。严禁以任何理由安排户籍、学籍不(www.Xsc.cn)在本区域内的学生进行择校。
(3)“人户分离”小学毕业生确需在本区升初中的,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不得择校。
7.随迁子女入学办法
(1)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小学毕业生升初中须提供:①进城务工人员及其子女原籍《居民户口簿》;②进城务工人员在本市居住满一年的《居住证》(2018年6月30日前办理);③进城务工人员有效《劳动合同》及个人依法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满一年的证明(2019年6月30日前连续缴纳12个月以上),或一年以上有效《营业执照》(2018年6月30日前办理);④非本市小学毕业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小学毕业生还需提供原户籍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乡镇或学校证明。
(2)凡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小学毕业生,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到接收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小学毕业生的公办初中学校就读,但不得择校。
8.两县贫困家庭子女入学办法
阳曲、娄烦两县已建档立卡的贫困家庭在小店区居住的人员,其子女如需在小店区初中入学的,登记报名须提供:①《居民户口簿》;②在小店区有合法稳定住所且居住满一年的证明材料(时间截止2018年6月30日前);③在本市六城区有合法稳定职业且工作满一年的证明材料(时间截止2018年6月30日前);④已建档立卡的贫困家庭扶贫手册。符合条件的,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不得择校。
9.统筹安排入学
派位完成后仍有空余学位的初中学校,可结合户籍、住址、学籍等,统筹接收小学毕业生(含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就读。
10.其他情况小学毕业生入学办法
1.2019年,太原市外国语学校、太原市第二外国语学校和太原市进山中学提前面向六城区小学毕业生招收小语种学生和航天实验班学生。具体办法由学校根据实际提出申请并制定招生方案,报市教育局审核备案后实施。
2.凡具备寄宿制条件的公办初中学校,可根据招生计划、学生人数、寄宿条件等实际情况,适当扩大招生范围。
3.具备随班就读条件的残疾小学毕业生,可安排到普通中学随班就读,或根据家长意愿,结合实际,安排转入特教学校就读。任何学校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接收教育行政部门安排的残疾小学毕业生接受义务教育。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随班就读工作按照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市卫计委、市残联等四部门联合印发的《太原市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随班就读工作实施方案》(并教基字〔2016〕3号)文件执行。
4.海内外高层次人才、晋商晋才回乡创业创新工程引进的各类人才、驻并部队现役军人、烈士、消防救援人员、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及其他各类优抚对象子女入学,按照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5.其他情况小学毕业生升初中,按照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6.自愿选择到民办初中学校就读但未被录取的小学毕业生,区教育局根据小学毕业生人数和初中学校分布情况统筹安排,不得择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