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日,《广州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做好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发布!
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原则上面向属地区招生,无寄宿条件的民办学校不得跨区招生;有寄宿条件且确有跨区招生需求的民办学校,其跨区招生计划由属地区教育局初核后报市教育局核准,跨区招生计划不超过总计划的50%。
从2020年起,全面取消义务教育阶段各类特长生招生。
按照征求意见稿,各区教育局应继续遵照《广州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指导意见》(穗教规字〔2018〕3号)有关规定开展公办小学和公办初中招生工作。按照“学校划片招生、生源就近入学”的总体目标,根据本区人口分布、学校规模及布局、交通等因素和就近入学原则合理划分公办学校招生片区,继续采取单校划片或多校划片方式招生,并保持相对稳定。继续实施公办小学招生网上报名。局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纳入属地区教育局统一管理,按属地区教育局组织安排开展。
严禁择优性质的电脑派位、集团化办学择优直升、九年一贯择优直升及其他择优直升的做法。区属公办外国语学校招生方式应与辖内其他区属公办中小学一致,即采取由属地区确定的单校划片或多校划片的方式进行招生。市属公办外国语学校初中采取“学生自主报名,学校组织电脑派位”的方式进行招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