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31日晚,越秀区教育局发布了关于《关于2020年越秀区来穗人员随迁子女义务教育积分入学申请必须先核定积分制服务分值的公告》。
其他提示
1、申请保障性和积分制入学需根据《2020年越秀区来穗人员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入学工作的实施细则》指引,《细则》正在制定中,后续将公布。
2、“广州市来穗人员积分制服务管理信息系统”中“合法稳定住所”选项是“积分入学”的重要指标。请申请人务必按个人实际情况勾选,以免影响学位申请。
3.积分申请材料计算截止时间为2020年3月31日。
4.办理居住证、社保、就业登记、租赁备案等请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办理。
5、越秀区2020年来穗人员随迁子女积分制服务受理点一览表
6、各类附件
(1)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州市来穗人员积分制服务管理规定(试行)的通知(穗府规〔2018〕9号)
(2)关于印发《广州市来穗人员积分制服务管理规定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穗来穗规字〔2018〕2号)
(3)居住证暂行条例
(4)广州市房屋租赁管理规定
(5)广州市就业失业登记办法
(6)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2018年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