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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公办初中强校工程实施方案全文(原文)

2019-11-19 18:42:21  来源: 小升初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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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和全市教育大会精神,培育“家门口的好学校”,为每个孩子提供公平而优质的初中教育,决定启动实施公办初中强校工程,具体内容如下。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五育并举、立德树人,树立科学的教育质量观,坚持“办好每所学校、教好每名学生”的理念,通过制度创新、政策扶持、评价导向,激发公办初中强校工程实验学校(以下简称实验校)的内生动力,进一步提高教育质量和办学水平,推动全市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

  二、工作目标

  经过3-5年的努力,使实验校教育质量、办学水平明显提高,师资水平明显增强,家长对学校的满意度明显提升,建成一批“家门口的好学校”。

  三、主要措施

  (一)名校名师支持引领。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为每一所实验校确定1所成都市领航高中或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新优质学校等优质名校作为“支持学校”,采取集团化办学、名校领办、委托管理、捆绑结对、强校带弱校或依托高校共建附属学校等多种方式,促进实验校与支持学校在课程建设、教学改革、师资培养、教研科研、教学设施和学校治理等方面共建共享。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为每一所实验校选派1名市级名校长(含培养对象)和2名名师(含培养对象)。积极选派实验校管理干部和学科教师到优质学校挂职交流和跟岗学习。鼓励高等院校、科研院所、高新企业及社会专业机构参与实验校建设,帮助学校在课程建设基础上,共建办学特色。

  (二)联动实施强师计划。实施“初中校长研修共同体计划”,结合“初中领航校长”培养,组织开展实验校校长三年集群式培训,提高校长的教育理论水平和专业领导水平,促进一批初中校长成长。通过联合培训、联体研修、联动科研、开发共享课程等方式,多渠道全方位提升实验校干部管理能力和教师的专业能力。对实验校教师实施分类、分层次培养,通过市级名师带教、区(市)县级名师带教、区(市)县教研员带教、支持学校骨干教师带教四个层次,为青年教师分层配备指导教师,提升教师的专业素养、事业情怀与职业境界,提升课程实施力、课堂效能,形成“专家引领、任务驱动、同伴互助、研训一体”的教师培养模式。将实验校优秀青年教师纳入到区(市)县学科中心组发挥骨干引领作用,市本级骨干教师培训优先考虑实验校教师。

  (三)深化课堂教学改革。健全教学管理规程,统筹制定教学计划,落实备课、上课、作业设计与反馈、辅导、学业评价教学环节基本规范。坚持“以学定教、以评促教、教学相长”,构建“传统与现代融合,文化与科学互动,学习与研究并行”的课堂教学体系。转变教与学的方式,注重学生学习过程,积极倡导自主、合作、探究等多种学习方式,鼓励引导学生自主学习、主动发展,提高课堂效益。重视学科与生活、学科与科技的联通,充分挖掘各学科育人独特价值,激发学习内动力,培养学习意志,形成关键能力,提升学生的人文素养和科学素养。

  (四)激发自主办学活力。校长带领全体教职工配合专家开展起点评估,通过深入调研和排摸,找准问题,并从历史和现状、软件和硬件等方面分析存在的原因,提取自身成功基因,梳理发展需求,找准变革切入点,编制本校“强校工程三年行动方案”。用好政策优势和支持学校的资源条件,从资源配置、学术研究、考核评价等方面,以项目创建为抓手,明确提升目标、分类任务,找到落实规划的操作载体。鼓励实验校开展优化教学方式,提高课堂教学质量等内生性课题研究,市、区(市)县教研部门列入重点课题予以支持指导。

  (五)专家团队专业指导。市教育局、市教科院组建专家团队,指导各实验校开展基于实证的课程改革、课堂优化和学校改进实践研究,提高育人科学性和实效性。各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建立区(市)县级专家团队,为每所实验校配备不少于3名指导专家。专家对实验校进行起点评估,查找制约发展的短板、发掘改进办学关键要素,指导实验校制定学校三年行动方案,并在此基础上对学校开展全程专业指导。市或区(市)县教研部门每学期组织各学科教研员对每一所实验校进行集体教学视导,指导提高课堂教学质量。

  (六)信息技术融合应用。提高实验校教师信息技术素养和运用能力,鼓励教师融合运用传统与现代技术手段优化教学方式,助力课堂教学变革。探索利用信息化手段科学设计作业数量和作业时间,探索弹性作业。积极开展基于大数据的学业质量分析与评价,精准指导学校教师差异化教学和个性化辅导。充分利用四川云教名校直播课堂、成都数字学校等远程教学资源平台,发挥“一块屏”的精准教育帮扶作用,让每一所实验校学生共享优质教育资源。

  (七)强化评价监测导向。建立“督政-督学-监测”一体的评价监测机制,保障强校工程实施。将“强校工程”纳入对县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内容,把考核结果作为评价政府履职行为、学校办学水平、实施绩效奖励的重要依据。各区(市)县教育督导部门要开展强校工程建设专项督导,重点监测学校办学质量和学生发展质量。市、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和教研机构定期对实验校开展教育质量综合评价监测,从思想品德、学业水平、身心健康以及兴趣特长养成等评价指标进行测评和问卷调查,作为评价学校教育教学质量的重要参考。

  (八)建立协同推进机制。建立基于共享互惠的校际资源配置与优化制度,构建师资输入输出机制,形成名师领军新样态。建立市、区(市)县两级定期交流研讨和互学分享机制,定期推出一所初中学校,以学校取得的阶段性改进成为主题,及时分享、反馈、传递有价值的教改经验。建立强校工程信息共享机制,定期编发“成都市公办初中强校工程工作动态”和开展研讨交流,加强指导督促,促进交流共享。建立宣传引导机制,依托成都市教育局官网、微信公众号和社会媒体,对实验校工作进展和亮点进行宣传报道。

  四、强化保障

  (一)加强领导。市教育局建立“强校工程”统筹协调工作机制,加强对“强校工程”的实施和管理工作。各区(市)县健全组织领导和工作制度,制定区域强校工程实施方案,指导学校制定“强校三年行动方案”,促进专家开展起点评估、伴随式指导,统筹资源,保障强校工程有效落实。强校工程实验校要充分抓住机遇,提升自身办学活力,切实提高办学水平。市教科院组建项目团队跟踪研究和协助推动强校工程建设。

  (二)保障经费。市教育局设立强校工程经费,重点支持开展专业指导、课题研究、研讨交流和资源共享等。各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大对实验校教师队伍建设、教育教学改革、提高教育质量经费支持力度,确保经费投入高于区域内同类型、同规模的学校。

  (三)扶持奖励。市教育局在成都市名校长和名师培养对象遴选中,对在实验校专职从教3年以上的予以优先考虑。市、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在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指标到校生分配中向实验校予以倾斜。市、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在教师评优、评先和晋级等方面,对考评达标的实验校予以倾斜,对参与共建实验校并取得实效的支持学校给予奖励。坚持公民办同步招生,规范义务教育招生入学秩序,保障入口均衡。探索实行学区集团化管理等方式,合理配置生源。加强实验校发展经验和办学成效的宣传工作,为实施初中强校工程营造良好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