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起实行小学升初中招生改革,在部分试点学校实行多校划片。试点学校如下:福州一中——福州十八中片区;福州延安中学——福州杨桥中学片区;福州十九中——福州十一中片区;福州八中——福州十五中片区。
福州市2019年五城区小升初解读,2020年招生改革附送初中对口小学
回原籍升学办法:
以下四类户籍在五城区但户籍地与学籍地不一致的毕业班学生若要求回户籍所在地升初中,“两证”(居民户口簿和住宅用途的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比照小学招生办法片内生界定,下同)统一的安排在片区小学对口的初中入学(回福州实小、井大小学招生片原籍录取的学生安排福州十九中入学);“两证”不统一的由户籍所在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初中入学。
户籍在鼓楼区、台江区及仓山、晋安两区城区片,但在仓山、晋安两区农村片小学或马尾区小学就读的;
户籍在仓山、晋安两区农村片或马尾区,但在鼓楼区、台江区及仓山、晋安两区城区片小学就读的;
户籍在五城区,但在民办小学就读的;
户籍在五城区,但在五城区以外小学就读的。
福州市2019年五城区小升初解读,2020年招生改革附送初中对口小学
户籍在我市五城区但在五城区以外小学就读的小学毕业班学生,如申请回户籍所在地升初中,应在就读地参加毕业考试后,于7月15日(双休日除外)之前持“两证”和学生档案回户籍所在区教育局报名。
进城购房的农民和农民工,其子女如在五城区以外小学就读,申请回购房所在地升初中,应在就读地参加毕业考试后,于7月15日(双休日除外)之前持户口簿、经房屋登记(住建)部门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学生档案到购房所在地的区教育局报名。
回五城区以外户籍地升学的学生档案(密封)一律由学生家长签收带走。需跨县(市)区回户籍地升学的学生领取学生档案的程序如下:
到户籍所在地县(市)区教育局开具介绍信;
毕业学校凭介绍信将档案交学生家长,学生家长签收;
学校留下介绍信复印件交县(市)区教育局留底备查,作为学生去向的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