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2020年长春龙翔学校收费标准(学费):初中学费4000元/年;高中学费6500元/年。
关于长春龙翔学校学费收费标准的批复
长春龙翔学校:
《长春市教育局关于市属学校调整收费标准的函》(长教财函字【2019】3 号)收悉,你校是经长春市教育局批准、长春市民政局登记, 由吉林省亚通物流有限公司和长春龙翔学校合作举办的民办性质学校。根据《民办教育促进法》规定,综合考虑社会平均成本、经济和社会发展要求以及社会承受能力等因素,经研究,现对你校学费标准及有关事宜批复如下:
一、学费标准。初中学费标准每生每学年 4000 元;高中学
费标准每生每学年 6500 元。学费按学年收取,不得跨学年预收。二、你校要落实好《关于取消收费许可证制度加强事中事后
监管的通知》(吉省价收〔2015〕54 号)文件精神,进一步建立健全收费台账制度,于每年 5 月底前向同级价格部门报送年度收费情况报告表,使用税务部门统一印制的税务发票。做好收费公示工作,不得擅自设立收费项目、扩大收费范围或提高收费标准。收费收入应主要用于教学活动和改善办学条件,任何单位和部门不得截留、平调。非营利性民办学校的举办者不得取得办学收益, 学校的办学结余全部用于办学。
三、以上学费收费标准自 2019 年新生入学起执行,按“新生新办法,老生老办法”的收费原则,原在校生仍按入学时相关文 件规定的学费标准执行。
国家、省、市有新政策颁布,按新政策执行。
长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长春市教育局
2019年6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