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3、换工作后,居住证积分怎么办?
以下手续需在《上海市居住证》积分有效期内由用人单位人事专员凭单位介绍信、人事专员身份证原件(留复印件)进行申报,其他单位及个人不能申报:(用人单位需经网上注册并经受理点审核通过)
1、居住证持有人变更工作单位,由用人单位至单位工商注册地、社团或民办非企业登记所在地的区人才服务中心办理
2、基本材料:
(1)持证人身份证、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
(2)提供合同期一年以上的劳动(聘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3)单位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社团或非企业法人证书)和组织机构代码证书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复印件
(4)前一家单位退工单原件及复印件
3、信息变更后当场领取《<上海市居住证>积分通知书》
特别提醒:上海居住证积分通知单可以自助跨区打印哦!
目前各区人才服务大厅里都安装了《上海居住证》积分自助打印机。可以自助打印积分通知单,不用拿号排队,还可以跨区打印,公司办公地和工商注册地不一致的朋友有福了,只需至就近的受理点打印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