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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太原晋源区小学招生报名时间+入学条件+学区划分

2019-06-29 22:39:57  来源: 小升初网    专题:太原小升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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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晋源区2019年小学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方案

  尊敬的家长朋友:

  现将我区2019年小学入学实施办法、各小学招生计划、学区划分等相关政策公示如下:

  一、工作原则

  (一)公平普惠原则

  将全区所有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纳入招生入学范围,为每一名适龄儿童提供义务教育公办学位,确保其接受义务教育。

  (二)免试就近原则

  坚持“相对就近、免试入学”原则,统筹安排适龄儿童接受义务教育。

  (三)公民办同步招生原则

  按照“谁审批、谁负责”原则,将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纳入审批地统一管理,与公办学校同步招生。

  (四)随迁子女入学“两为主”原则

  随迁子女入学坚持以流入地政府为主、以公办学校为主的原则,统筹分步安排入学,不得择校。

  二、入学条件

  (一)凡2013年8月31日及以前出生、年满6周岁的儿童,不分性别、民族、种族等,必须入学接受规定年限的义务教育。适龄儿童确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的,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持县级以上医院病历,向区教育.局备案。

  (二)本区户籍适龄儿童入学登记报名须提供:①《居民户口簿》;②《房屋所有(产)权证》;③《出生医学证明》;④《预防接种证》。适龄儿童户籍变更截止时间为2019年4月30日。

  (三)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登记报名须提供:①进城务工人员及其子女原籍《居民户口簿》;②进城务工人员在本区居住满一年的《居住证》(2018年4月30日前办理);③进城务工人员有效《劳动合同》及个人依法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满一年的证明(2019年4月30日前连续缴纳12个月以上),或一年以上有效《营业执照》(2018年4月30日前办理);④随迁子女《出生医学证明》和《预防接种证》。

  三、公办小学入学办法

  结合我区实际,2019年公办小学适龄儿童入学,按照下列分类依次进行安排:

  (一)晋源区内“人户一致”适龄儿童入学

  户籍所在地(户主为直系亲属或适龄儿童本人)与实际居住地(直系亲属或适龄儿童本人房产证)一致的本区户籍适龄儿童入学:

  1.当登记报名人数未超过学区小学招生计划时,全部安排在学区小学入学;

  2.当登记报名人数超过学区小学招生计划时,按照适龄儿童户籍落户时间顺序安排入学;

  3.超过学区小学招生计划未能在学区小学入学的,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到相对就近的公办小学入学。

  直系亲属系指相互之间有一脉相承的血缘关系的上下各代亲属,如父母与子女、祖父母与孙子女、外祖父母与外孙子女等。

  (二)晋源区内“人户分离”适龄儿童入学

  户籍所在地与实际居住地同在晋源区范围内,但户籍与住址分离的符合条件的本区户籍适龄儿童,根据实际购房居住地址相对就近安排入学。当报名人数超过学校招生计划时,按照监护人购房时间先后顺序进行排序,依次安排入学(未购房原则上不予进行安排)。晋源区拆迁户子女按在我区范围内实际居住的地址就近安排入学。

  (三)晋源区户籍集体户口适龄儿童入学

  1.无房户凭房产管理部门出具的无房证明,由区教育.局根据集体户口户籍所在地址统筹安排入学,但不得择校;

  2.有房户凭直系亲属或适龄儿童监护人的晋源区内购房证明,根据实际居住地址统筹安排入学,但不得择校。

  (四)跨晋源区“人户分离”适龄儿童入学

  1.太原市迎泽区、杏花岭区、小店区、尖草坪区、万柏林区户籍的适龄儿童,实际居住地在晋源区的,原则上应回户籍所在区学校入学;确实需在晋源区学校入学的,当报名人数超过学校招生计划时,符合条件的上述五城区户籍的适龄儿童按照监护人购房时间的先后顺序进行排序,根据实际居住地址统筹安排入学(未购房者原则上不予进行安排),但不得择校。

  2.符合条件的太原市清徐县、阳曲县、娄烦县、古交市户籍的适龄儿童,当报名人数超过学校招生计划时,按照监护人取得居住证的先后时间或购房的先后时间顺序进行排序(未购房者原则上不予进行安排),根据实际居住地址统筹安排入学,但不得择校。

  (五)进城务工人员随迁适龄儿童入学

  居住证地址为我区范围内、符合报名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我区按照“两为主”(以流入地政府为主、以公办学校为主)的原则和要求,统筹安排入学。当登记报名人数超过小学招生计划时,按以下顺序依次安排入学,但不得择校。

  1.按照监护人晋源区范围之内营业执照取得时间的先后顺序或太原市范围之内个人依法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时间的先后顺序进行排序(两者混排),依次安排入学;

  2.按照监护人在学区范围之内购房时间的先后顺序进行排序,依次安排入学;

  (六)其他情况适龄儿童入学

  1.具备随班就读条件的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可进入学区内普通义务教育学校随班就读。任何学校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接收教育.局安排的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全区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随班就读工作按照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市卫健委、市残联等四部门联合印发的《太原市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随班就读工作实施方案》(并教基字〔2016〕3号)文件执行。

  2.阳曲县、娄烦县已建档立卡的贫困家庭在晋源区居住并务工的人员,其子女如需在晋源区入学的,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入学,不得择校。

  3.海内外高层次人才、晋商晋才回乡创业创新工程引进的各类人才、驻并部队现役军人、烈士、消防救援人员、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及其他各类优抚对象子女入学,按照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四、公办小学入学流程

  (一)公布政策

  2019年全区小学入学网上报名之前,区教育.局按照全市统一安排,通过网络发布、张贴通知等形式,告知辖区内适龄儿童家长进行入学信息网上登记,并公布咨询电话。区教育.局制定本区小学入学实施办法、各小学招生计划,确保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全部入学。

  (二)网上信息登记

  2019年全区小学入学报名登记时间为7月1日8:00至7日22:00,报名工作全部实行网上登记。

  (三)入校审核

  2019年全区小学入学审核时间为7月10日8:00至17日下午18:00。各小学不得以任何理由提前或推迟组织进行小学入学审核工作。审核时,各小学填写《2019年太原市晋源区小学新生报名汇总表》。审核工作实行谁审核、谁签字、谁负责。具体安排如下:

  1.晋源区户籍、住址一致的适龄儿童,按对应的学区直接录取,无需入校审核信息。

  2.晋源区已完成整村拆迁的拆迁户子女按居住地址对应的学区录取,无需入校审核信息;不属于整村拆迁的拆迁户子女,按照学校发出的预约审核通知,携带入学报名所需相关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在预约时间内到学校进行现场审核。

  3.属下列情况的适龄儿童家长按照学校发出的预约审核通知,携带入学报名所需相关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在预约时间内到学校进行现场审核。具体如下:

  ①晋源区户籍、住址不一致的适龄儿童;

  ②晋源区户籍集体户口的适龄儿童;

  ③太原市以内,晋源区以外户籍适龄儿童信息审核;

  ④进城务工人员随迁适龄儿童信息审核。

  (四)资格审查

  区教育.局抽调基教、督导等相关部门人员与各小学校长、教学副校长、教务主任等共同组成小学入学资格审查组,对各热点小学报名入学的适龄儿童资格进行资格审查,对发现的问题将及时督促整改,并按照要求做好资格审查工作的记载、统计、汇总、备案等工作。

  (五)通知入学

  全区公办小学和民办小学统一发放小学一年级新生入学通知书。适龄儿童家长根据学校发出的预约时间,到对应的小学领取入学通知书。小学入学通知书由校长签发,任何学校和个人不得随意提前发放入学通知书。

  (六)均衡编班

  全区两轨及两轨以上学校于8月26日进行均衡编班,原则是:统一办法,学校组织,严格纪律。各相关学校应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纪检干部、新闻媒体记者及家长代表参加,现场监督均衡编班工作。各校均应举办新生入学仪式、幼小衔接教育。

  (七)注册学籍

  适龄儿童入学工作结束后,各小学应按照学籍管理规定,为小学新生办理学籍注册。区教育.局将充分发挥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的作用,进一步加强学籍管理,严格实行“一人一籍、籍随人走”。严格执行班容量规定,严格控制热点学校非正常转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