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生规模:初中一年级4个班,共180人。
2.招生范围及办学方式:面向光明区招生,寄宿制。
3.借址办学地址:深圳实验学校光明部。
招生对象
面向光明区招收符合在深圳就读初中一年级条件的适龄少年儿童。
A类:享受教育优待政策人员子女:烈士子女、现役军人子女、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
B类:享受教育优惠政策子女:高层次人才子女,光明区“鸿鹄计划”人才子女。
C类:符合在深圳就读初中一年级条件且综合素养评价优秀(小学五年级上学期、下学期,小学六年级上学期语文、体育、音乐、数学、美术、英语学科成绩评价达到16个A及以上且没有C、D等级)的适龄少年儿童。
确定符合报名资格名单
根据各学校小学五年级上、下学期,小学六年级上学期综合素养评价结果确定符合条件适龄儿童名单。
由于各学校综合素养评价标准不统一,单个学校符合C类标准人数超过该校毕业生总人数15%的,由招生学校到毕业小学全面了解,从该校符合C类标准毕业生中确定不超过该校毕业生总人数15%的报名资格名单。
符合报名条件适龄儿童名单在光明区政府在线(www.szgm.gov.cn/)公布。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2.报名地点:深圳实验学校光明部(光明区牛山路)。
3.报名及资格审查时间:2019年6月27、28日上午9:00-11:30,下午2:30-5:00。
4.报名所需材料(提供原件):
(1)父母、儿童户口薄,儿童出生证(A、B、C类均需提供)。
(2)享受教育优待政策相关证明材料(A类提供)
(3)家长持有有效期内的人才证书或文件(B类提供)。
(4)从光明区学位申请系统中打印的最终资料审核结果。(C类提供)
1.录取顺序
按三类人员依次录取,A类>B类>C类。当A、B类录取完毕后,还有空余学位时,再进行C类适龄少年儿童的录取。
2.录取方式
(1)A、B类直接录取;
(2)当C类适龄儿童报名人数超过录取计划时,在公证人员,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见证下通过抽签方式确定录取名单。
3.录取名单公布
7月4日在深圳实验学校光明部门口公布录取学生名单,由深圳实验光明学校发放录取通知书。光明区教育局同时根据深圳实验光明学校的录取名单在区招生系统中调整录取。
(咨询电话:882121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