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取面谈的方式录取新生。我校将安排填报第一志愿的学生进行面谈和录取。
面谈时间为5月18日—5月19日。按照我校发给家长手机短信的通知分批次进行,家长收到学校发出的面谈信息后必须回复该短信,以确认参加面谈。
面谈时需要携带的材料
根据学籍和户籍所在地的不同情况,具体如下:
本区小学毕业生:短信面谈通知、电子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
本市户籍的外区小学毕业生:短信面谈通知,电子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毕业生本人的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或户籍证明原件,集体户口必须是户籍证明原件)
非本市户籍的小学毕业生:短信面谈通知、电子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毕业生本人户口簿和上海市居住证的原件及复印件(或户籍证明原件,集体户口必须是户籍证明原件)、家长户口簿和上海市居住证(及灵活就业登记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亲子关系证明。
港澳台外籍适龄学生:短信面谈通知、电子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境外人员住宿登记表原件
上述所有学生都要带好四年级和五年级《上海市中小学生成长记录手册》原件参加面谈。
面谈内容和方式
面谈结合本校办学理念与办学特点,通过思维潜能评估、双语对话交流等方式,从学生的思维品质、行为习惯、学习习惯、团队合作、学习能力、实践能力、身心素质、兴趣爱好、家庭教育等方面,观察了解学生综合素质表现,选择符合条件的学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