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办初中招生入学方式
一、学籍、户籍均在xx区:
所需资料:
户口薄、《学生学籍档案》、《西安市小学毕业生登记表》
入学安排:
由xx区教育局分配至学区中学。
二、学籍其它区,户籍xx区,需要回本区就读初中:
所需资料:
持户口薄、《小学毕业生登记表》、《学籍信息登记表》和小学毕业相关资料
入学安排:
持相关证件到xx区教育局基础教育科办理或学区对应初中学校登记。(各区稍有不同)
三、集体户入学办法
所需资料:
各城区要求提供的资料稍有不同,以每个城区教育局具体通知为准。
例如雁塔区的要求是:
1、家庭购房无法落户者,小学提供户籍证明、房产证或购房合同或有关房屋证明等到对应登记点登记;初中提供户籍证明、房产证或购房合同或有关房屋证明、《小学毕业生登记表》、学籍证明、小学毕业相关资等到对应对应登记点登记。
2、家庭未购房者(或家庭购房未交房者),实际居住地为雁塔区内的租借房,小学提供户籍证明、无房证明(或房产证或购房合同或有关房屋证明)、租房合同、房主房产证明、社区证明到对应登记点登记;初中提供户籍证明、无房证明(或房产证或购房合同或有关房屋证明)、租房合同、房主房产证明、社区证明、《小学毕业生登记表》、学籍证明、小学毕业相关资料等到对应登记点登记。
新城区的要求是:
新城区的集体户适龄儿童、少年,持集体户口卡和《儿童预防接种证》到区教育局指定学校登记,由区教育局根据学位情况相对就近、统筹安排入学。
入学安排:属于xx区范围内集体户籍,在xx区下设的咨询登记点进行登记,由xx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属于开发区范围内集体户籍,在开发区下设的咨询登记点进行登记,由开发区教育主管部门统筹安排。【关于登记地点届时每个区都会公布】
四、外来务工随迁子女
①进城务工人员:
进城务工人员是指非我市户籍并取得西安市居住证的务工人员;鄠邑区、周至县、蓝田县户籍到城区合法稳定居住务工的人员。新城区、碑林区、莲湖区、灞桥区、未央区、雁塔区、阎良区、临潼区、长安区、高陵区、沣东新城、国际港务区及高新区托管原雁塔区和原长安区户籍的交叉务工人员,其子女在户籍所在地按学区登记入学。
②入学方式:
由进城务工人员持“四证”先到居住地周边学校或区教育局指定登记学校办理登记入学手续,周边学校学位已满而无法容纳者,由区教育局将按照相对就近原则根据全区空余学位情况统筹安排。
“四证”具体内容:
居住证明:随迁子女父母双方的西安市居住证或在我市合法稳定居住的证明。其中,非我市户籍务工人员提供西安市居住证及相关材料;鄠邑区、蓝田县、周至县户籍进城务工人员提供由社区办理的我市居住证明及相关材料。
户籍证明:随迁子女与父母同一户籍的户籍簿及父母的身份证(复印件)。
务工证明:随迁子女父母双方合法真实有效的劳动务工合同或工商营业执照等相关材料。
流出证明:户籍所在地政府街道办或乡镇以上人民政府开具的在当地无监护条件的学生流出证明。
五、西安市公办初中招生入学工作日程安排
六、义务教育阶段外地户籍政策规定准入类学生
以下政策准入类学生只要持相关证明也可以在西安上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