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舞蹈学校成立于1960年,2002年经上海市人民政府决定并入上海戏剧学院,目前设有中国舞、芭蕾舞、国际标准舞、歌舞、现代舞五个专业方向。学校1993年被评为国家级重点中专,也是文化部认定的全国“桃李杯”舞蹈比赛协议学校和瑞士洛桑国际芭蕾舞合作学校。2016年,学校被市教委批准为“上海市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和发展特色示范学校”。学校师资力量雄厚,拥有一批具有名师风范的学科带头人,在长期的发展过程中,培育了大批杰出的舞蹈人才,已有近400人次在国际、国内重要舞蹈比赛中获奖,众多国内外知名舞蹈团都有我校毕业生的身影,可谓桃李满天下,并因此享有“舞蹈家的摇篮”的美誉。
办学宗旨:坚持与时俱进,凸现办学特色,努力创建“国内一流 国际著名”的专业舞蹈学校。强化专业技能,丰富文化内涵,提高创新能力,培养优秀舞蹈表演人才。
2019年招收新生名额及条件
2019年合作办学招生情况
课程设置
报名方法及时间
报名及考试要求
热爱舞蹈事业,遵守学生守则,五官端正,比例匀称,身体健康,无先天性疾病,全国各地在校适龄学生。中等职业学校的在册学生谢绝报考。
考试采取自愿报名,统一考试,择优录取方法。专业考试时(包括节目表演),考生着吊带或背心式练功衣,不得散发,不得化妆。节目音乐(U盘或CD)、道具、文化考试用品自备。准考证务必保存至所有考试程序结束。
考试时间及地点
考试程序
考试期间,考生必须严格按照考试程序,专业考试、文化考试迟到十五分钟以上,取消该场考试资格。听从工作人员安排,考生家长不得进入考场,考生不得将手机、智能手表等电子产品带入考场,不得扰乱考场秩序。发现有违规行为的,取消该考生的考试或录取资格,并对有关责任人依照招生工作制度进行严肃处理。
考试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