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小升初网 > 政策资讯 > 正文

2019乌鲁木齐小升初招生政策解析

2019-02-16 20:31:27  来源: 乌鲁木齐小升初  
字号:

263.jpg

  1

  严格执行“就近入学”原则

  按照学籍分配,没有学籍的学生将编不进新班,只能回到他们应该所入学的学校编班。

  按学区分配录取,须具备五个条件之一

  1、具有本市常住户籍的小学毕业生,必须与父(母)或合法监护人同一户籍,户主必须是小学毕业生父(母)或合法监护人。

  并且同一户籍和地址三年内只能有一名(含符合政策多子女)享受本学区就近入学。

  小学毕业生父(母)或合法监护人所持房产证(或购房协议、房产部门出具的房产证明)的户址必须与户籍一致。

  2、租住房屋的,需提供市房管局认可的或符合有关规定的租赁合同,所租住房屋应为小学毕业生父(母)或合法监护人的唯一居住地。

  3、小学毕业生与父(母)或合法监护人无住房,搭住在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家,未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户籍分户,且户籍中注明小学毕业生为世居,没有迁入迁出的记录,户主为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该住址为小学毕业生及其父(母)或合法监护人的唯一居住地,并有房产部门相关的证明。

  4、本市常住户户籍在2017年6月1日前迁入,按学区分配。

  5、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解决外来务工就业人员随迁子女入学以“流入地政府为主,国办学校为主”的原则。

  2

  择校生不享受“保推生”政策

  乌市中考录取“保推生”政策,保推生计划占一批次普通高中学校计划内招生数的50%,其中保送生占35%,推荐生占15%,在保推生中考录取成绩,达到报考学校一批次控制最低分数线,就能被保推学校录取。

  享受保推生政策的考生,应具有本市3年(含3年)以上常住户口、在本学区就近入学、有连续3年完整学籍档案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其综合素质评定等级应为A等。

  如果孩子择校,三年后中考就不能享受‘保推生’政策。

  3

  乌鲁木齐进城务工、随迁子女入学

  各区(县)教育局依照国家、自治区、乌鲁木齐市有关解决外来务工就业人员随迁子女入学相关规定,本着相对就近的原则,在辖区内指定学校安排外来务工就业人员随迁子女就读,切实做好外来务工就业人员随迁子女入学工作。

  流动人口子女入学报名时需提供

  1、父母及子女的户籍证明及身份证

  2、父母的有效居住证和房屋租赁证明或房产证

  3、法定监护人与用工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或工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

  4、儿童预防接种(卡)证

  凡是证件齐全的家长可以到所属区(县)教育局进行报名。若有其他相关问题,可拨打咨询电话:2956153

  流动人口入学程序

  (1)家长申请

  流动人口随迁子女要求到本市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就读,需按规定持相关材料向暂住地街道办事处提出申请。

  (2)开具就读登记证明

  街道办事处每年6月份对符合就读条件的流动人口随迁子女开具就读登记证明。

  (3)联系就读学校

  流动人口应持就读登记等有关证明,非小学一年级学生还应出具原就读学校开具的学习证明或转学证,到暂住地所在区指定的国办中小学校或经批准的民办学校联系就读。由各区(县)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协调。

  4

  随迁子女对应接收学校

  天山区

  天山区外来进城务工人员子女按照就近入学的原则可报名下列学校:

  2小、5小、9小、11小、20小、30小、31小、33小、40小、43小、44小、73小、74小、126小、49中、33中附小、39中附小、42中附小、48中附小、65中附小、80中附小、85中附小、116中附小、117中附小、乌拉泊村小学。

  高新区

  35小学、36小学、79小学、80小学、84小学、135小学(35小学长春路校区)、76中附小、113中附小由于学区内常住人口生源爆满,不接收流动人口子女;

  36小学、79小学、80小学、84小学学区流动人口子女指定到81中附小(80小学天汇路校区)入学;

  35小学、113中附小学区流动人口子女指定到62小学入学;

  135小学(35小学长春路校区)学区长春路以东区域内流动人口子女指定到37中附小(80小学四平路校区)入学,长春路以西区域内流动人口子女指定到44中附小入学;

  76中附小学区流动人口子女指定到51中附小入学;

  新疆师范大学附属中学附小学区流动人(www.Xsc.cn)口子女指定到78中附小;

  新疆医科大学子女学校学区流动人口子女指定到81中附小(80小学天汇路校区)。

  62小学、82小学、128小学、131小学(35小学东站路校区)、133小学(80小学喀什东路校区)、37中附小(80小学四平路校区)、44中附小、47中附小、51中附小、56中附小、77中附小、78中附小、83中附小、90中附小、109中附小、110中附小、111中附小、112中附小兼收流动人口子女。

  沙依巴克区

  针对部分常住人口生源相对集中、爆满的片区,按照前期生源摸底情况,3小、14小、22小、26小、27小、42小、55小、82中附小按“先常住、后流动”的原则招生。

  3小学区流动人口随迁子女指定到6小就读;

  14小学区流动人口随迁子女指定到16小就读;

  22小学区流动人口随迁子女指定到24小就读;

  26小学区流动人口随迁子女指定到雪莲小学就读;

  27小学区流动人口随迁子女指定到21小就读;

  42小学区流动人口随迁子女指定到24小、86小就读;

  55小学区流动人口随迁子女指定到雪莲小学就读;

  82中附小学区流动人口随迁子女指定到21小和120小学就读,

  若以上被指定学校仍无法满足流动人口随迁子女入学需求,再由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统筹指定学校安排就读,从而切实做好流动人口随迁子女入学工作。

  说明: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具体以当年政策、安排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