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教委等四部门关于来沪人员随迁子女就读本市各级各类学校实施意见的通知》(沪府办规〔2018〕 5号)等要求,2018年,来沪人员适龄随迁子女需在本市接受义务教育的,适龄儿童须持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上海市临时居住证》或《居住登记凭证》,父母一方满足下列四种情形之一:
第一种情形:持有2018年1月1日前签发或签注的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
第二种情形:持2018年1月1日后签发或签注的《上海市居住证》,且从2017年7月1日起有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满6个月的证明(不含补缴);
第三种情形:持2018年1月1日后签发或签注的《上海市居住证》,且连续3年(从首次登记日起至2018年6月30日)在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办妥灵活就业登记;
第四种情形:持有效期内《上海市临时居住证》满3年,且连续3年(从首次登记日起至2018年6月30日)在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办妥灵活就业登记。
2018年各区教育行政部门受理随迁子女办理入学手续截止日为8月10日,2019年的截止日以最新公布的时间为准。
想让孩子在上海从幼儿园就读到高中,以下四点必须做到。
1、父母和孩子的居住证是必须办。
因为居住证是现在所有阶段升学要求里面的刚性条件,注意:居住证登记满半年才能申领,所以没办居住证的抓紧时间办理。
2、把孩子的临时居住证换成长期居住证。
去社区事务受理中心办理居住登记,孩子持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即可满足报名条件。
3、父母一方居住证积分要满120分,孩子才可参加上海中考、高考。
孩子初三的最后一个学期,父母一方120分积分必须有(且把小孩子添加进来),孩子才能参加上海中考。
4、签署《就读承诺书》。
非沪籍小升初的时候,一般还需要填写完成义务教育后按相关规定和政策报考高中阶段学校的《就读承诺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