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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西安市西航二中小升初攻略

2018-10-20 19:10:15  来源: 小升初网    专题:西安小升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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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西航二中是西航集团公司所属的一所初级中学。 学校位于西安市未央区徐家湾育新路。学校先后被确定为:联合国教科文组织JIP实验先进学校,全国“创新写作教学研究与实验”课题实验学校,北大附中远程教育精品示范学校。学校建筑面积1.22万平方米,校园布局合理,环境优美,设备完善,教学设施先进齐全。其中投入1500万现建设完毕的科技楼已投入使用,新教学楼已经在2012年9月交付使用,每个教室都可以实现多媒体教学。学校的建筑面积大大的增加,完全满足近两千人使用。

  【硬件设施】

  学校具有微机200多台,多媒体电教室2个,电子备课室1个。教工办公室均配备有电脑,学校加入北大附中远程教育网,形成了校园网络化,闭路电视教学系统已连接到所有教室。物理、化学、生物实验室和语音室均已达到省一级标准,小操场有标准化的各种球类、运动场和健身器材等,操场为标准化塑胶跑道、人工草皮。学校图书馆现有图书37321册,订阅有各类杂志、报刊近百种。

  【师资力量】

  教职工109名,专职教师85人,高级教师32人,大学本科以上学历65人,全国优秀教师2人,省市级优秀教师15人,学校拥有一支思想素质高、业务能力强、学科配套的教师队伍。

  【办学理念】

  学校坚持先进的办学思想:学生为本、质量兴校、追求卓越、争创一流,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先进的教育理念,不断改革创新。2004年学校启动了创办省级示范学校的工程,争取把学校办成“教学设备优良,育人环境优美,学校管理优质,师资队伍优秀,教学质量优异”之五优和“学生欢心,家长可心,领导放心”之三心的学校,争取培养更多的“德美、智优、体健、趣雅”的学生。

  入学攻略

  以下内容根据2018年官方政策整理,如有变动,最终请以2019年最新官方政策为准!

  【招生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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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口直升的小学和小学对应的片区内的学生。

  对口小学:西航三校、西航二校

  【未央区2018年义务教育入学政策】

  新生入学相关政策。凡符合以下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按规定登记入学;凡不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应返回其户籍所在地登记入学。

  1.本区户籍新生入学

  小学:凡年满6周岁(2012年8月31日以前出生)的适龄儿童,人户一致的依据户口簿和儿童《预防接种证》在学区对应小学登记入学,人户分离已购房的需提供房产证或购房合同;

  人户分离未购房的需提供租房合同、租住地社区或物业开具的居住证明。对口学校学位不足,由教育局根据其他学校学位情况和落户人员实际居住地,按照相对就近原则统筹安排入学。

  初中:在我区小学就读的未央户籍毕业生由毕业学校依据户口簿和《毕业生登记表》直接在对应初中办理入学;

  未在我区小学就读且具有我区户籍,需回本区就读初中的小学毕业生,持户口簿、《毕业生登记表》和小学毕业相关资料到户籍所在地学区对应初中登记。

  2. 未央区改造、拆迁过渡居民子女入学

  原就学学区学校因城区改造拆除的拆迁村民的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持三证(户口簿、租房合同、街道办事处开具的拆迁证明)到现居住地对应学区学校登记入学,就学学区学校未拆除的在原学区学校就学。

  拆迁已入住安置地,家长须持房屋拆迁协议到安置地对口学校登记;拆迁安置房未交付使用,家庭临时租住的,家长须持房屋拆迁协议、租房合同、社区证明到租房地对口学校登记。

  3.非本区户籍新生入学

  凡符合我区义务教育学段政策准入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附件2),由学生家长或其法定监护人,按规定时间和要求,持相关证件和证明到居住地对应学区学校办理登记手续,由居住地对应学区学校根据招生程序办理入学手续。

  凡不符合义务教育学段政策规定准入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应返回户籍所在地办理入学手续。

  4. 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

  进城务工人员:是指非我市户籍并取得西安市居住证的务工人员;周至县、蓝田县、鄠邑区户籍到我区合法稳定居住务工的人员。

  新城区、碑林区、莲湖区、灞桥区、未央区、雁塔区、阎良区、临潼区、长安区、高陵区和沣东新城户籍的交叉务工人员,其子女在原户籍所在地按学区登记入学。

  ❶ 小学: 严格按照《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办法》规定要求,按照“相对就近、学校登记、四证审核、校区统筹”的原则安排入学。

  “四证”具体内容:

  ⑴户籍证明:随迁子女与父母同一户籍的原籍户籍证明及父母的身份证(复印件)。

  2018年新生入学的适龄儿童是指2011年9月1日—2012年8月31日出生的儿童。如果是2011年9月1日前出生的儿童,为了确保学籍的正常建立入库,请家长提供户籍所在地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无学籍证明,凡提供虚假学籍证明的一律退回原籍就学。

  ⑵居住证明:随迁子女父母双方在本区的居住证或在本区居住的证明。

  ①非本市户籍的务工人员随迁子女需提供父母双方在本区公安部门办理的有效居住证。

  ②本市户籍(周至县、鄠邑区和蓝田县)的随迁子女需提供的居住证明材料有:租房户提供随迁子女父母双方(或一方)于2018年6月 30 日前签订的连续半年以上在我区居住的有效租房合同;购房户需提供父母一方的房产证或购房合同。

  ⑶务工证明:随迁子女父母双方劳动务工合同或个体营业执照等务工的相关证明材料。

  ⑷流出证明:由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出具的在当地没有监护条件的学生流出证明(内容格式参照附件1)。

  凡在户籍所在地有监护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应在户籍所在地接受义务教育。

  以上材料如未特别注明,家长需同时准备原件和复印件,原件经审核后退回,复印件用于存档。

  ❷ 初中 : 凡在我区小学就读的进城务工人员子女无需“四证”信息登记,由毕业学校持相关证件直接到对应中学办理入学手续。对应中学因学位饱和无法接收的,由教育局相对就近统筹调配。

  5. 特殊群体子女入学。

  ①陕西省、西安市人才交流中心集体户适龄儿童在居住地按学区划分范围入学。已购房的提供房产证或购房合同;未购房的租房合同、租住地社区或物业开具的居住证明到居住地对口学校登记。

  ②适龄儿童户籍随父母在单位集体户上,家庭未购房,实际居住地为学区内的租借房,家长持租房合同、社区证明到居住地对口学校申请登记。

  ③租住政府保障性住房的家庭子女入学,www.Xsc.cn家长持廉租房、公租房等协议到实际居住地对口学校申请登记。

  ④我区引进的高层次人才适龄子女,按照《西安市高层次人才子女就学实施办法》执行。非中国国籍学生,需在我区就读义务教育学校,按照《西安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18年外籍人员适龄子女入学工作的通知》办理。

  ⑤对于现役军人子女,将工作单位和居住地列入学区选择范围。

  ⑥依法保障辖区内残疾儿童、孤儿接受义务教育。对能够在普通中小学就读的,要依法保障就近入学,方便随班就读,推进融合教育;不能随班就读的要进入特殊教育学校或实施送教上门,确保其接受义务教育。

  6.其它问题。

  ①购房:按照义务段教育相关法律条文的规定,户籍是适龄儿童免试就近入学的基本条件,适龄儿童父母在我区购房但未落户籍,购房不作为就近入学的依据。

  ②挂户:全家户口薄应是父母和孩子在同一户籍上并实际居住的户籍证明。如孩子户籍和户主是非直系亲属关系或孩子单独立户的户籍,不作为就近入学的依据。

  ③空户:适龄儿童的户籍落户在实际并不存在的地址上,不予安排。

  ④假户口:适龄儿童的户籍在假户口薄或其他非正常户籍证明上,不予安排。

  建议③④情况,请家长尽快将孩子户口转回到与法定监护人在一起的实际户口所在地,到对口学校登记。

  7. 两区交界处由历史沿袭形成的生源交叉地带的适龄儿童、少年入学,继续按历史惯例就近入学。

  8、入学程序

  1.小学一年级:

  第一部分:未央区辖区内学校

  第一步:信息登记

  6月4-8日未央户籍学区内学生(含区内拆迁)信息登记,6月11-15日政策准入类适龄儿童、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及各类特殊群体子女到对应学校进行信息登记。6月19-22日各校联系相关职能部门统一审核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四证”。

  第二步:录取步骤

  6月19-21日:接收未央户籍人户一致适龄儿童及因城区改造原学区学校拆除临时居住在本学区内的拆迁过渡村民子女入学。

  6月26-27日:接受未央户籍人户分离的适龄儿童,如果学位有限,按照户籍迁入的先后顺序。

  6月28-29日:非未央户籍适龄儿童,首先接收购买住房但户口尚未迁入的业主子女,如果学位有限,按照购房时间先后顺序接收;其次,接收未购买住房户口也未迁入随迁子女,如果学位有限,先市内后市外,市内按照租房合同签订时间的先后顺序接收;市外按照居住证办理时间的先后顺序接收。

  第三步:统筹协调

  6月30日-7月3日:如果学区范围内入学儿童数量超过学校接纳能力,学校按照招生程序招满后,其余学生登记造册上报区教育局,教育局根据全区学位情况按照相对就近原则统筹安排。

  第二部分:经开区辖区内未央公办学校

  接收学区内原未央行政村村民子女入学。

  第三部分:开发区辖区学校

  经开区区域范围(东:贞观路  西:朱宏路  南:北二环  北:北三环和现代农业开发区草滩园区)

  6月4-8日经开区进行辖区户籍学生信息登记。6月11-15日政策准入类适龄儿童、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及各类特殊群体子女信息登记。6月19--22日相关职能部门统一审核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四证”。 登记地点为未央路与凤城十路十字东北角保利拉菲公馆北门,经开区咨询电话:86529395。

  经开区内的学校有:西安经开第一小学(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草滩生态产业园区草滩四路)、西安经开第二小学(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泾渭新城泾环南路)、西安经开第三小学(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草滩生态产业园区草滩佳苑小区)、西安经开第四小学(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泾渭新城纬六路)、西安经开第五小学(未央路与凤城十路西南角)、西安经开第六小学(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草滩生态产业园区草滩一路)和西安市经开第一中学(现代农业开发区草滩园区草滩四路以西)。

  浐灞生态区内的学校学区已经划分,户口已转入的入区企业员工子女和新建楼盘业主子女于6月4-8日在浐灞半岛社区进行信息登记;户口未转入的入区企业员工子女、新建楼盘业主子女和外来务工人员子女于6月11-15日在浐灞半岛社区进行信息登记;审核合格后统一按照学区划分和招生程序入学。浐灞生态区咨询电话:83328167。

  经开区和浐灞生态区义务段入学招生时间和未央区同步。

  2.初中七年级:

  ①初中招生计划数大于或等于学区小学毕业生总数的,由毕业小学直接和对口初中对接办理入学手续。

  ②初中招生计划数小于学区小学毕业生总数的,招生程序与小学的录取步骤相同。

  ③在区外就读小学的未央户籍学生,返回本区就读初中的,家长持相关材料于6月4-8日到学区对应初中学校登记信息。未在未央小学就读的进城务工人员子女上初中,6月11-15日持“四证”和小学毕业相关材料到居住证所在学区初中进行信息登记。

  3.补登

  户口迁入但未按时登记的适龄儿童于8月28日在教育局指定地点登记。

  4.建立学籍

  严格按照教育部《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办法》中“一人一籍,籍随人走,终身不变”的规定要求实施管理,确保每一位入学的适龄儿童、少年人籍一致。

  【未央区公办学校补充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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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学习与生活

  【学费】

  公办学校在初中段按西安市义务段学校收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