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跳级和留级的学籍该如何处理?
答:这个没有全国统一规定,《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办法》已授权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制订中小学生跳级和留级等学籍变动的具体条件和管理办法。
需要说明的是,学籍系统具备相关处置功能,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根据本省学籍管理的具体规定设置地市、区县的处理权限。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要把促进每一名学生的健康成长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探索建立和规范学生跳级或留级的工作机制,指导地市和区县做好相关管理工作。
当然,义务教育属基本公共服务,具有平等、公平、强制等特征,所以原则上不鼓励留级、跳级。留级、跳级问题属于具体的学生管理问题,是学籍异动,根据《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办法》,留级、跳级的条件和办理要求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作出规定。
12. 学籍信息如何更新?
答:由班主任通知学校学籍管理员,县级部门每学期核对一次。
每名学生的学籍信息中,“是否留守儿童”“是否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政治面貌”“现住址”“联系电话”“户口所在地”“上下学交通距离”“上下学交通方式”等字段可能发生变化,班主任要将学生上述信息的变动情况通知学校学籍管理员,在学籍系统内及时更新。县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建立信息核查工作机制,每学期核查一次学籍信息变动情况,确保学籍信息准确,与实际一致。
13. 家长碰到学籍问题该咋办?
答:及时向学校和学籍管理部门反应情况。
根据规定,要进一步向社会公开省级以下学籍管理部门受理投诉的电话和邮箱,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及时处理有关问题。属于省级学籍管理和省级运行环境的问题应由本省解决,跨省业务和系统运行中存在的问题要以报告单形式及时报告教育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