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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小升初公办寄宿进入到重点学校招生录取原则和招生流程

2018-08-01 18:20:04  来源: 小升初网    专题:北京小升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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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招生录取原则

  东城区:

  寄宿学校(班)在受理学生报名后,依据《小学生综合素质发展评价手册》录取,在招生过程中不得进行与入学挂钩的考试、测试;不得要求提供各类荣誉证书、证明,严禁将上述证书作为录取依据。寄宿学校(班)入学原则上面向本区招生。

  海淀区:

  经区教委批准的具备招收寄宿生资质的公办学校(班),严格按照公示的本年度招生计划,依据《小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手册》,面向本区招生。

  朝阳区:

  已完成小学教育的学生可以根据本人实际情况申请就读寄宿学校。

  寄宿学校按照区教委下达的招生计划在本区规定范围内接收学生。学校要在规定的时间内统一操作,并按规定时间到区招生考试中心义务教育办公室审批备案入学学生名单。

  丰台区:

  经区教委批准的可招收寄宿学生的学校,按照工作方案在规定时间接收符合条件并自愿到该校寄宿学习的适龄儿童少年。寄宿学校入学学生名单需上报区教委。

  石景山区:

  具有招收寄宿生资格的学校(班)不得跨区招生,学校须在6月10日前完成寄宿生录取工作。自愿要求进入寄宿校(班)就读的适龄儿童少年,应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入学时须向学校出示学生本人2018年4月份以后在本市区县级以上医院进行一般性体格检查的体检证明。

  公办寄宿仅面向本区招生,且依据《小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手册》等录取。

  海淀区学校2018年寄宿录取依据原则上依据学生五、六年级《小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手册》等相关材料,但有的学校审核材料时,会有简单的活动(KS等)。

  招生流程

  海淀区:

  5月8日,具有寄宿招生资格学校名单及招生计划出炉;

  5月8日起,报名寄宿的学生家长依据学校招生安排,按照学校要求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报名(网报或现场报名)。

  5月31日:各小学统一发放《2018年北京市初中入学登记卡片》(以下简称“登记卡”)。

  凡被登记入学和特长生录取的学生,不再发放其“登记卡”。该生不再享有其他入学方式的录取资格。

  5月26—6月10日:家长应本着自愿的原则将“登记卡”交给寄宿制公办学校。中招办凭“登记卡”确认学生录取资格。

  6月12-19日,公办寄宿录取学生名单公示。

  7月上旬,各寄宿学校发放学生初中入学通知书。

  朝阳区:

  5月26-28日,家长网上申请寄宿学校,并预约想公办寄宿学校递交申请的时间;

  5月31-6月3日,家长们依据学校要求携带相关材料进行审核,之后收取学生的“2018朝阳区初中入学报名卡”进行预录;

  6月4日,寄宿生名单确认。(一般情况下,学校会通知被录取学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