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户籍
〡一、招生对象
杭州市区户籍(不包括萧山、余杭、富阳)的当年8月31日(含)前年龄应满6周岁的儿童。
〡二、招生原则
具有市区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在户籍所在地学校就近(相对就近)入学。公办学校按照就近(相对就近)划定学区实施招生。
当学区范围内符合条件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时,学校按照“住、户一致优先”原则排列先后顺序录取
〡三、报名办法
在教育局规定时间内,携带相关资料到规定学校报名入学。确因身体特殊原因需推迟入学的持县级及以上医院证明和本人申请报告。经户籍所在地教育局和学校审核批准后方可延缓入学。
市区常住户籍学龄儿童向户籍所在学区学校报名;
拆迁过渡家庭儿童入学,依拆迁过渡协议向过渡地所在学区学校报名,过渡期间由过渡地所在区教育局安排入学;
集体户籍家庭儿童,向实际居住地所在学区学校报名,由实际居住地所在区教育局安排入学;
公租房居民家庭儿童向公租房所在学区学校报名。
〡四、报名所需提交资料
1.户籍本:要有该儿童身份证号,或者提供户籍地派出所开具的合法户籍证明;父母不在同一户口本上,还要提供父母双方户口本和结婚证。
2.房产证:房卡或购房合同及发票;父母有房产的以父母房产为准、父母无房产的,以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房产为准;如属出生搭户在(外)祖父母家,须提供无房证明。
3.父母双方身份证。
4.接种证原件。
5.拆迁过渡家庭,持有效拆迁协议、户口本、租房协议、房东房产证和身份证复印件。
6.超龄儿童:确因身体特殊原因需推迟入学的持县级及以上医院证明和本人申请报告。经户籍所在地教育局和学校审核批准后方可延缓入学。
以上123条均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
非杭州户籍
除滨江外的其他主城区(滨江区除外,指上城区、下城区、拱墅区、江干区、西湖区、经济技术开发区、西湖风景名胜区、大江东产业集聚区)
〡一、入学条件
要求在杭入小学一年级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适龄子女应符合如下条件:
1.当年8月31日(含)前年龄应满6周岁的儿童;
2.凡在户籍所在地有监护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应在户籍所在地接受义务教育;
3.父母双方于当年8月31日(含)前在杭已办理(临时)居住证且在之后一直按规定办理,无中断;
4.父母双方或一方于当年8月31日(含)前已在杭缴纳社会保险且在之后一直按规定缴纳,无中断;
5.父母双方或一方于当年8月31日(含)前已与在杭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工商部门办理的在杭营业执照,且在之后一直按规定办理,无中断。
〡二、报名所需提交资料
到学校入学报名时,须提供以下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1.家庭户籍簿和父母双方身份证;
2.父母双方在杭的(临时)居住证和房产证(房屋租赁证明);
3.父母双方或一方在杭缴纳社会保险的凭证;
4.父母双方或一方与在杭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或工商部门办理的在杭营业执照;
5.适龄儿童的预防接种证;
6.《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或户籍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签发的计划生育证明;
上述234中的在杭(临时)居住证、缴纳社会保险、劳动合同或工商部门的营业执照要求为入学前一年的8月31日前已办理且在之后一直按规定办理,无中断。
滨江区外地户口申请子女积分入学
▣ 一、申请子女积分入学有哪些基本条件?
(1)父母双方持有在滨江区办理的《浙江省居住证》;
(2)父母双方于入学前一年8月31日前已在滨江区办理居住证且在之后一直按规定办理,无中断;
(3)父母双方或一方于入学前一年8月31日前已与在杭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取得营业执照,且在之后一直按规定办理,无中断;
(4)父母双方或一方于入学前一年8月31日前已在杭缴纳社会保险且在之后一直按规定缴纳,无中断 (养老保险缴纳以正常按月缴费为准,补缴无效);
(5)在《杭州市滨江区居住证持有人积分管理指标体系(试行)》规定的基础分指标中,各项分值累计应高于50分(含),否则不能参与积分;
(6)申请当年8月31日止,子女年龄为6周岁,且具有接受正常普通教育能力;
(7)申请子女积分入学年级为小学一年级。
▣ 二、申请子女积分入学应提供以下基本材料?
(1)家庭户口本和申请人夫妻双方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父母双方的《浙江省居住证》和房产证或房屋租赁证明;
(3)父母一方与滨江区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或营业执照;
(4)父母一方或法定监护人参加社会保险的凭证;
(5)其他入学需要的材料参照杭州市教育局相关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