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生对象
在福田区居住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 目前就读小学六年级,具有深圳户籍的儿童、少年或享受深圳市政府相关优惠政策人员子女;
2. 父母具有深圳户籍或持有具有使用功能的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且在深圳居住满一年、连续参加社会保险(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满1年的非深户籍儿童、少年。
二、报名材料
(一)深圳户籍的学生
(1)身份证明材料:申请就学学生及父母的身份证和全家户口簿,必要时要提供亲子关系证明;
(2)福田区住址住房证明材料:
① 由我市规划和国土部门出具的住宅用途的深圳房地产权证书或有效购房合同;
② 现居住地街道办事处房屋租赁管理所登记备案的住宅用途《房屋租赁凭证》或《房屋租赁信息》(必须为整套房屋且有效期为一年以上);
③ 军产房、合作建房、集资房或其它住房的有效证明文件。
(二)台湾籍的学生
(1)父母及学生在深居住的身份证明材料:申请就学学生提供户籍誊本原件和《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父或母一方提供有效身份证明材料,必要时要提供亲子关系证明;
(2)福田区住址住房证明材料(参照深圳户籍学生申请入学的住房住址证明材料);
(3)区台办出具的《广东省台湾人士子女入学证明书》。
(三)非深圳户籍的学生(含港澳籍儿童少年)
(1)身份证明材料:申请就学学生身份证、户口簿及父母的深圳市居住证,必要时需提供亲子关系证明;
温馨提示:
港澳籍儿童少年身份证件为香港(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回乡证);亲子关系证明为本市公证部门出具的父母双方与子女间的亲属关系公证书。
(2)父母在深居住的身份证明材料:父母一方为深圳户籍的提供身份证、户口簿等证明材料;父母均为非深圳户籍的提供深圳市居住证材料。
(3)福田区住址住房证明材料(参照深圳户籍学生申请入学的住房住址证明材料);
(4)监护人在深就业证明材料:
父母均为非深圳户籍的,需提供具有“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功能的有效深圳市劳动保障卡;父母一方为深圳户籍,免提供在深就业证明材料。
三、报名时间及程序
1. 现场报名:7月9、10日,家长到报名学校递交材料;
2. 录入信息:7月11日,学校在系统中录入新生信息;
3. 材料审验:7月12日-8月28日,教育局将各项材料送相关职能部门审验(家长要确保录入资料准确,补报名不再有资料复核);
4. 新生录取:8月29日审验结束后,由学校通知家长录取结果。
四、录取原则
1. 补报名优先解决福田区户籍儿童入学;
2. 剩余学位按照积分高低顺序依次录取,超过补录计划的学生不予录取;
3. 请分数较低的家长尽量选择到学位空余较多的学校报名。
福田区义务教育阶段积分入学办法
备注:
①申请学生和父母到校初验时不能提供有效的加分项证明材料的,视为放弃加分。
②时间均为连续计算,计算截止时间为2018年4月30日,如某项时间中断超过1个月,则从离报名日期最近的时间开始计算。
五、补录初中学校及补录计划
注意事项
1. 由于各学校招生对象、报名要求及补录计划不同,请各位家长及时关注报名学校的补录方案、学位空余情况。
2. 未被报名学校录取的学生,区教育局将不再进行全区统筹,请各位家长妥善选择报名学校。
3. 补报名各项资料只审核一次,请各位家长务必确保提供的资料真实有效,如果证件资料有误不再审核。
4. 凡有以下情况之一者,学校将不接受补报名:
(1)我区已安排学位、未按时到校注册而被取消学位;
(2)已被我市其他区学校录取为新生;
(3)已在各类学校就读。
(4)提供虚假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