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9日,乌鲁木齐市教育局基础教育处处长胡小兵告诉记者:
7月26日-30日进行具有本市常住户籍的小学毕业生生初中的录取工作;
7月30日,进行进城务工就业农民工子女及其他流动人口子女小升初的录取工作。
胡小兵表示,8月1日,乌鲁木齐市教育局将对录取名单进行再次审定,8月1日录取工作全部结束,并通过乌鲁木齐市教育局网站公布录取情况。
据悉,具有本市常住户籍(2018年6月1日前迁入)的小学毕业生,以户籍和实际居住地为依据,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的,按照初中招生学校的学区进行分配录取。
乌鲁木齐市2018年国办初中学校基本学区划定
(一)小学毕业生与父(母)或合法监护人同一户籍,户主是小学毕业生父(母)或合法监护人。小学毕业生父(母)或合法监护人的实际居住地房产证(或购房协议、房产部门出具的房产证明)的户址与户籍一致。同一户籍和住址三年之内只有一名学生(符合政策多子女除外)享受本学区就近入学政策。
(二)租住房屋的,需提供市房管局认可的或符合有关规定的租赁合同,所租住房屋应为小学毕业生父(母)或合法监护人的唯一居住地。
(三)小学毕业生与父(母)或合法监护人无住房,搭住在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家,且户籍中注明小学毕业生为世居,没有迁入迁出的记录。该住址为小学毕业生及其父(母)或合法监护人的唯一居住地,并出具相关的证明。
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以“流入地政府为主,国办学校为主”的原则,由各区(县)教育行政部门本着相对就近的原则,在辖区内指定学校安排就读。
非2018年乌鲁木齐市小学毕业生,需在2018年8月1日前持户口本(居住证)和房产证(社区备案的租房合同)到辖区(县)教育行政部门申请安排就学。
乌鲁木齐市教育局局长刘剑说:
公办和民办初中学校均不得采取考试方式选拔学生,不得以各类竞赛成绩、奖励、证书或考级证明作为招生的入学依据,不得擅自做出书面或口头承诺。对于在招生工作中违反招生规定、扰乱招生秩序的个人和单位,将根据相关规定给予严肃查处。
今年乌市继续对起始年级学生实行统一电脑派位,均衡编班。
今年,乌市国办初中计划招生班额为50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