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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2019天津港保税区空港学校转学原则、对象、条件及登记办法

2018-06-12 18:14:57  来源: 小升初网    专题:天津小升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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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依据《义务教育法》和天津市小学、初中学籍管理规定,结合我区教育实际,现将2018-2019学年度空港学校秋季学期转学要求通知如下:

  一、转学原则

  整体把握我区教育资源,充分考虑学校承受能力和社会实际需求,在确有学位的情况下接收手续齐全且验证合格的学生转学申请。报名结束后根据学位情况按本区户籍、随迁子女购房、随迁子女租房的顺位考虑,统筹协调。

  二、转学材料现场审核

  1、审核时间:7月2日—3日(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上午9:00—11:30;下午14:00—16:00

  2、审核地点:天津保税区空港学校(天津空港经济区东六道39号)

  三、转学对象和条件:

  1、本学期只办理小学二年级——初中九年级符合条件的学生转入手续,其他年级不予办理转入。其中,初中九年级只接收本区户籍(含蓝印)学生的转入申请。初中七年级只接收在外省市就读的本区户籍(含蓝印)应届小学六年级毕业生的跨省升学申请。

  2、具有天津保税区空港经济区常住户口(含蓝印,户口登记日期在2018年6月30日前)的学生,其户籍的户主、在区内合法固定居所的产权所有人必须为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具有我区集体户籍的大型企业员工子女,实际居住地必须在空港经济区区内。

  3、天津保税区空港经济区“五证”齐全且已在2017年11月完成预约登记并符合条件的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五证”即申请人家长满一年的居住证、单位工作证明含交满一年的社保证明、自有或租房备案证明、原籍户口本、学生预防接种证明)。

  4、具有中小学学籍且在全国学籍系统中是正常状态的中小学在籍学生。

  四、转学登记办法

  转学登记采用网上信息登记办法,符合转学报名条件的家长,首先注册并登录空港经济区幼儿园和中小学学位报名信息采集系统(网址:http://kgjy.tjftz.cn),于2018年4月20日——6月30日进行网上填报信息。申请人必须进行网上填报信息,不接受现场报名登记信息。

  学生家长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在网上如实、详细填写学生及申请人(家长)的所有信息,如所填信息不完整、不真实,造成不能进行报名的,后果由家长个人自负。

  空港学校将于报名登记结束后对采集的信息进行初审,并通知初审合格的申请人到空港学校进行现场验证报名的具体时间。家长按学校通知的时间到空港学校进行现场验证报名,请勿擅自提前或推后到校验证时间。到学校验证时,申请人必须按照要求携带所需材料原件。原件不全或造假的,造成不能报名,后果由家长自负。

  五、审核材料提交:

  1.本区户口(含蓝印)学生应提交的材料:

  (1)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单位集体户需提交集体户首页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以及申请人家长页和学生本人页原件及复印件。

  (2)房本或购房合同原件及复印件。集体户在区内租住的需提供租赁登记备案原件及复印件。

  (3)学生预防接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4)通过学籍所在校从“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下载打印的学生学籍卡。

  2.我区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应提交的材料:

  (1)申请人(父亲或母亲)在有效期内的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

  (2)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3)申请人在本区工作就业证明(包括: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件、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的原件及复印件),并提供居住证持有人在本区缴纳满一年以上(2017年8月之前开始缴纳、入学前满一年)的社会保险费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4)申请人及其随迁子女在空港经济区合法居所的证明(包括自有商品住宅房产证原件及复印件,或者在本区内商品住宅、白领公寓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原件及复印件)。购买或租住商业公寓的不符合报名条件。

  (5)学生预防接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要求每页都复印)。

  (6)通过学籍所在校从“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下载打印的学生学籍卡。

  六、注意事项

  1、未在指定时间进行网上信息登记、上交审核材料、或材料不全的学生,不予转入。

  2、按照市教委规定,天津市中小学转学学生学籍转移办理时间在开学前、后一周内,正式开学一周后不再办理本学期转学手续。通过转学审核的学生必须在正式开学前、后一周内,通过学籍所在校从“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下载打印学籍卡并加盖学籍校公章,报到空港学校,否则不能办理学籍转移手续。

  3、如在后期办理网上转学流程过程中,发现学生是问题学籍,或家长提供虚假信息等行为,将不予办理电子学籍转移,学生须回原学籍所在校就读,学生所有档案资料退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