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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秋季江苏省中小学教材发生了哪些变化

2018-06-10 12:12:26  来源: 小升初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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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2018年中小学教学用书有关事项的通知》(教材厅函〔2018〕5号)及国家有关中小学教材管理文件精神,并结合我省实际,省教育厅编制了《江苏省2018年秋季中小学教学用书目录》(以下简称《书目》),具体见下方图表——

  同时,做好中小学教学用书选用工作,需要注意以下几方面——

  一、

  义务教育一、二年级和七、八年级统一使用统编《道德与法治》《语文》教材;七、八年级统一使用统编《历史》教材。原使用人民教育出版社三科教材地区的三年级和九年级使用统编三科教材。尚未使用统编教材的年级,应使用原选用出版社出版的教材,不得更换版本。

  二、

  义务教育一、二年级使用审定通过的增编小学科学教材,三至六年级使用现行教材。因修订审查工作尚未全部结束,仍沿用原选用出版社出版的教材,不得更换其他版本。

  三、

  2018年秋季普通高中教学用书仍使用《江苏省2016年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教学用书目录》公布的教材,不再编制2019年春季普通高中教学用书目录。因普通高中教材正在进行全面修订,各地仍沿用原选用出版社出版的教材,不得更换其他版本。

  四、

  2018年秋季循环使用的教科书目为:小学《科学》(一年级、三至六年级)、《音乐》、《美术》(或《艺术》);初中《音乐》、《美术》(或《艺术》)、《体育与健康》;《南京大屠杀死难者国家公祭读本》(小学版、初中版及高中版),以上课程教材各地中小学校需按学生数的1/3征订。义务教育阶段《信息技术》教材因修订再版,今年秋季可按学生数100%征订。

  五、

  特殊教育学校义务教育阶段相关学科相应年级原则上使用特殊教育新编教材,没有新编教材的学科和年级沿用原版本的教材。体育运动学校七、八年级道德与法治、语文使用国家统编教材,其他学科使用体育运动学校专用新编实验教材。没有新编实验教材的年级仍沿用原版本教材。

  六、

  义务教育课程标准实验教学用书和新课程实验教学用书为必选部分。规定义务教育阶段每门学科每个年级只能选订1种(1本)。《书目》中全一册教材供学生一学年使用,各地应在秋季选用并征订。教师用书及挂图等仅供学校为教师教学选用,不得为学生征订。

  七、

  《书目》中标注“▲”的地方课程教学用书,由各地根据教学实际选用。各地应严格按照“开课可订,不开课不订”的原则,根据《书目》规定的科目、教材版本、开设年级和当地实际进行征订。学校未开设的地方课程,一律不得征订该课程教材。

  八、

  我省向全省城乡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免费提供教科书及作业本,严禁再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收取教科书及作业本费用。各地开展小学一、二年级英语实验教学所需教材及语音教材费用按隶属关系由当地财政负担。

  九、

  我厅将加强对教材使用情况的检查,对未按相关规定更换教材、使用未经审定教材、选用《书目》以外教材和选用地方教材但不开课的地方和学校将严肃处理,责令纠正,省教育厅将利用有关媒体向社会公布《书目》,接受社会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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