②录取
市区民办初中根据本校志愿填报结果、本年度招生计划、相关规定和本校实际情况自主完成招生录取工作。完成时间:2018年5月20日—28日。
③公布结果
市区民办初中完成新生协议签订、报到、注册工作(每名学生只能与1所民办初中学校签订协议),并将注册新生花名册报主管教育局备案,完成时间:2018年5月29日—31日。
④已被市区民办初中学校录取并签订入学协议的小学结业生,其法定监护人必须到其结业小学的主管教育局签订放弃公办初中“小升初”电脑派位协议。如继续参加公办初中“小升初”电脑派位则被视为择校,三年后中考时不具有“分招”资格。
⑤有关市区民办初中招生网上报名、信息确认和学校录取等具体操作程序与规定另行通知。
招生要求
(1)市区公办初中(呼和浩特土默特学校除外)招生,严禁以学校为单位自行招生和跨区跨片招生。各公办初中在“小升初”电脑派位结束后一周内完成编班,要实行均衡常态分班,不得举办重点班、实验班。分班结果(包括班主任和学生名单)于2018年7月3日前向社会公布。
(2)市区民办初中自主招生工作必须在市四区教育局指导下进行,按照规定时间和程序完成。各民办学校不得收取报名费、不得组织任何形式的入学考试。未完成招生计划的民办初中可提出补录申请,由市教育局另行确定招生时间,不得随意招生。
(3)未在户籍地就读的小学六年级学生,如有返回户籍地就读初中的意愿,需持相关证件到户籍地的辖区教育局进行资格审核,由辖区教育局结合实际情况统筹安排。
(三)认真做好残疾儿童、少年入学工作
义务教育学校不得拒绝接收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适龄残疾儿童、少年随班就读。听力残疾和智力残疾的适龄儿童、少年由户籍地教育局安排进入相应的特殊教育学校就读。积极
鼓励各旗县区特殊教育学校开办盲童班,为视力残疾儿童、少年提供就学机会。
招生入学工作日程安排
一、2018年呼和浩特市市区小学入学工作日程安排
1.市区小学入学信息采集时间:5月2日—6月1日。
2.网上公布招生结果时间:8月10日后。
二、2018年呼和浩特市市区初中入学工作日程安排
1.民办初中学校网上报名时间:5月1日—19日。
2.民办初中学校录取时间:5月20日— 28日。
3.民办初中学校公布招生名单时间:5月29日—31日。
4.公办初中学校电脑派位时间:6月23日。
5.公办初中学校公布分班结果时间: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