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工作要求
各中心小学、直属学校要成立“2018届小学毕业考试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本场考试工作的组织与指导。各毕业学校要安排教师认真核实学生户口所在地和实际家庭住址,仔细核对学生所填写的户口所在地(或非本区户籍暂住所在地)中学与划定的片区中学是否相符,参加同安一中初中招生摇号派位学生名册要上墙公示。各校要规范考务,严肃考纪,认真执行“逢考必严,是考必真”的工作规定,确保本次毕业考试工作任务的圆满完成。
二、初中招生
(一)招生原则
实行划片招生,免试就近入学,不择优择校。
(二)招生对象
1.在本区公办学校、正式批办的民办学校就读的小学毕业生。
2.在区外小学就读,要求回我区升学的本区户籍小学毕业生。
(三)录取办法
学生应从实际出发,慎重选择参加提前录取阶段的学校招生,若出现被多所校同时录取的情况,则取消该生录取资格。
1.特色学校
厦门外国语学校面向集、海、同、翔片区招收小语种(法语、德语、西班牙语、日语)学生30人。招收对学习外语有浓厚兴趣、口齿清楚、模仿力强、身体健康、体育达标的学生。录取办法为学生自愿报名,学校从报名学生中随机抽取集海同翔片区学生240人参加面试,根据招生计划指标按面试成绩由高到低录取(详见学校招生简章)。
被各特色学校或提前已被录取的学生,不再参加同安一中普通班摇号派位。
2.普通中学
(1)同安一中
摇号派位录取初中新生348名(含照顾录取人数)。大同、祥平街道办户籍(含经审批可参加派位),升学第一志愿填报同安一中的今年小学毕业生可以参加摇号派位。摇号派位工作于7月7日上午在第一实验小学(芸溪)进行,参加派位的学生名单派位前在区教育局公示栏公示。
符合厦委〔1999〕078号文、厦委办发〔2006〕39号文件、厦同委《厦门市同安区人民政府关于实施“银城113”人才引进和培育计划的意见》(厦同委[2012]88号)、中共厦门市同安区委组织部《厦门市同安区拔尖人才选拔管理办法》、《厦门市同安区农村实用人才选拔管理办法》、《厦门市同安区高层次教育人才引进和培育实施细则(试行)》(厦同委[2017]95号)、《关于我区“四上”企业非本区户籍高管子女照顾就学转学审批规范性意见》(同经信[2017]37号),经有关部门审核准予照顾录取的学生,可于摇号派位前照顾录取于申请人选定的中学。
(2)同安一中滨海校区
同安一中滨海校区2018年计划招收初一年新生6个教学班。片内生报名时间为2018年6月30日,报名地点同安一中(地址:同安区轮山路1号)。在完成片区招生任务前提下,余额面向同安区户籍或学籍的公办小学应届毕业生招收220名作为补充生源。滨海校区2018年秋季初中新生不提供住宿。具体见《同安一中滨海校区2018秋季初中新生招生简章》。
(3)厦门实验中学
厦门实验中学在完成片区招生任务前提下,余额向片外补充生源。面向同安区小学毕业生招收80人。学校若片区外报名人数超出招生计划数,由学校面谈录取。
(4)其他中学
各中学根据所划定的招生片区(详见附件1)录取片区内户籍小学毕业生。
监护人在相关学校施教区内购房并实际入住但户籍未迁移,或监护人在相关学校施教区内合法经商,家庭在经商地实际租住,学生本人可向居住地片区中学(同安一中、实验中学除外)提出跨片区录取申请。接受申请的中学应认真审核申请人送交的材料,在有空余学位并确认申请者家庭生活基础在本校招生片区后,按照“先购房再合法经商(满一年)或企业合法用工,最后自谋职业”的顺序分批招收。同批次申请入学人数超过学校招收容量时,学校可采用细化申请条件或摇号派位方法公平确定招收对象。对拟接收的片外生,接收学校要编造名册,于规定时间连同个人申请材料送交教育科。
在我区公(民)办学校就读的非本区户籍小学毕业学生可就近申请入读居住地片区中学,(第二外国语学校因学位紧张原则上不招收非本区户籍小学毕业学生,符合跨片区申请条件的除外)。片区中学因学位紧张无法全部接收时,优先接收监护人符合以下三个基本条件的①随迁子女父亲(母亲)在同安区务工满1年(含1年)以上,且目前仍在同安区务工;②随迁子女父亲(母亲)在厦门市连续居住1年(含1年)以上,且目前在同安区居住;③随迁子女父亲(母亲)最近2年参加我市社会保险年限累计达1年(含1年)以上的毕业生。在大同、祥平街道公(民)办学校就读的非本区户籍小学毕业生要服从调配,到包括莲花、洪塘、五显、汀溪、新民、西柯等镇和竹坝经济技术开发区辖区中学就读。
永红小学、育青小学要加大宣传力度,尽量动员本校毕业生到上述各镇、场(开发区)有寄宿条件的中学就读。
选择升入民办中学的小学毕业生,初中阶段不得以任何形式转学或借读到本市公办中学。初中阶段有借读经历的学生,不具有定向生、高中特长招生及保送本校高中的资格。非本市户籍学生升入我市初中,毕业后如报考我市普通高中,应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我市初中学校正式学籍且在学籍所在校有三年完整学习经历。
(2)在厦就读初中期间,其父(母)在厦有合法稳定职业、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二项都应满三年。
(3)在2018年9月1日前在我市缴纳社会保险直至初中毕业。
(4)区特殊教育学校
区特校小学毕业班学生,未取得毕业资格的允许继续留校就读;已取得毕业资格的可继续留在本校或到市特教学校完成九年义务教育。
(5)华兴学校
华兴学校初中招生实行免试报名入学,学校的招生宣传工作应合法规范,招生办法应报区教育局备案。学校可提前招收初中新生,招收的初中新生名单于7月15日前报送区教育局备案,初中在校生的学籍管理办法参照公办中学的办法执行。
(四)编班办法
各校初中新生录取后,可以自行组织语、数、英学科质量检测,根据学生成绩进行电脑随机、平行编班(严禁以任何名目编重点班、实验班等)。
(五)工作要求
初中招生工作在区教育局领导下进行,各中学、中心小学、直属小学和民办学校要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区、校招生工作人员要自觉接受监察部门和人民群众的监督,遵纪守法,秉公办事。区教育局将与监察部门密切配合,加强对招生工作的检查与监督,如发现违纪行为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本工作意见由同安区教育局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