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材料及要求
一、外区小学毕业生回丰台区就读初中
1. 学生家庭户口本原件和家庭实际居住地证明(需提供父母房屋产权证明)
2. 《回户口或家庭实际居住地所在区入学申请表》 (现就读学校打印,加盖学校公章和学校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公章)
【注意事项】
现就读学校及学校上级教育主管部门须在初中入学服务系统中进行转出操作。
二、外省市小学毕业生回京就读初中
1. 学生家庭户口本原件和家庭实际居住地证明(需提供父母房屋产权证明)
2.《2018年回京就读初中登记表》(可登陆丰台招生考试中心网站下载)
办理时间及地点
办理时间:
2018年5月10、11日(外区小学毕业生回本区)
上午8:30—11:00
下午1:30—4:00
2018年5月9日(外省小学毕业生回京)
上午8:30—11:00
下午1:30—4:00
办理地点:
丰台区招生考试中心(丰台望园西里4号)
咨询电话:
010-638407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