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刚,市教育局召开新闻发布会,连发四文,对徐州市2018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市区初中学校招生,高中阶段学校招生提出工作意见和实施办法。
1、义务教育学校招生
重磅!2018徐州幼升小、小升初、中考政策全部出炉!
《徐州市2018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意见》确定:各县市区招生报名时间不早于6月15日,招生结束时间不晚于8月20日。
坚持相对就近、免试入学
保障辖区内适龄儿童少年、符合条件的外来经商务工人员的随迁子女具有一个相对就近的公办学校学位。
各地各学校不得采用统一笔试或者任何变相形式的统一知识性考试方式选拔生源,严禁以各类竞赛获奖证书、各类等级考试证书作为录取学生依据。
落实“十项严禁”要求:
严禁无计划、超计划组织招生,招生结束后,学校不得擅自招收已被其他学校录取的学生;
严禁自行组织或与社会培训机构联合组织以选拔生源为目的的各类考试,或采用社会培训机构自行组织的各类考试结果;
严禁提前组织招生,变相“掐尖”选生源;
严禁公办学校与民办学校混合招生、混合编班;
严禁以高额物质奖励、虚假宣传等不正当手段招揽生源;
严禁任何学校收取或变相收取与入学挂钩的“捐资助学款”;
严禁以各类竞赛证书、学科竞赛成绩或考级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
严禁设立任何名义的重点班、快慢班;
严禁初中学校对学生进行中考成绩排名、宣传中考状元和升学率;
严禁出现人籍分离、空挂学籍、学籍造假等现象,不得为违规跨区域招收的学生和违规转学学生办理学籍转接。
残疾儿童入学
推进融合教育,依法保障能够接受普通教育的适龄儿童少年就近就便随班就读。
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残疾适龄儿童少年可到所属施教区公办学校随班就读,学校不得拒收。其他视障、听障及智障等三类残疾儿童少年原则上到当地特殊教育学校报名。
外来经商务工人员子女入学
外来经商务工人员随迁子女要求在我市义务教育学校起始年级入学的,须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随迁子女父母的身份证、家庭户口簿;
随迁子女父母在徐州市经商务工证明(经商人员出具经营期已满一年以上的工商营业执照,务工人员出具与用人单位签订的用工期已满一年以上的劳动合同,其他从业人员出具自谋职业已满一年以上的证明材料);
随迁子女父母在我市现居住地居住不少于一年的居住证明(居住证,已购房产的出具房产证明,租房居住的出具租赁合同原件、复印件和房产证明复印件);
升入初中的还应出具学生的小学毕业证书。
相关招生文件将向社会公开,近期可登陆徐州市教育局官方网站“徐州教育”(www.xze.gov.cn)和官方微信公众号“徐州教育”详细了解。
2、初中学校招生
择校生比例降至4%
根据《徐州市2018年市区初中学校招生实施办法》,今年市教育局直属初中在全部接纳施教区学生之外,仍有空余学额的,可以招收的择校生比例由2017年的5%降至4%。
电脑派位
市区民办初中在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时,安排不低于30%比例的招生计划通过电脑派位方式招生,其余通过自主招生方式录取,招生总人数不得超出招生计划数。
这种情况下的电脑派位,不需另外报名,直接从民办初中报名库中电脑派位。6月24日下午,将在相关学校举行电脑派位,公示录取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