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比往年,2018年北京小升初入学政策来的要晚,至今未有消息,很多家长留言咨询表示至今不清楚自家孩子是否符合在京(在某某区)入学要求,如何入学等。结合近日学校活动上透漏的消息,可以推测今年入学政策没有大变化,特整理了海淀、西城等5区入学条件、流程给大家,仅供参考。
(下面是根据2017年整理的,2018年推测变化不大,最终以下发文件为准。)
海淀等区入学条件,涉及京籍、非京籍入学要求;
入学流程,包含孩子小升初可选择的入学途径录取先后顺序等。
海淀区:1、入学条件
完成小学教育的适龄少年,申请在海淀区升入初中的,需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京籍
1、具有海淀区学籍;
2、学籍不在海淀区,但全家户籍在海淀区或实际居住地在海淀区的本市户籍小学毕业生(需提供学生法定监护人的合法房产证明);
非京籍
1、拥有海淀学籍;
2、非本市户籍的适龄少年,因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我区工作或居住,需要在我区接受初中教育的,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需提供本人北京市居住证(或有效期内居住登记卡或暂住证)、在京实际住所居住证明、在京务工就业证明、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出具的在当地没有监护条件的证明、全家户口簿等相关材料,并通过居住地所在街道办事处或镇人民政府和相关部门的联合审核。
2、入学流程
学生信息采集(有学籍、无学籍时间不同)→回户籍或居住地入学→登记入学→特长→公办寄宿/民办校→派位入学→初中录取结果通知→新初一入学活动→领取录取通知书
西城区:1、入学条件
京籍
完成小学教育的适龄少年,申请在西城区升入初中的,需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西城区小学六年级应届毕业生;
2、法定监护人在西城区具有独立产权房或租住公房,并具有本市户籍的本市非西城区小学六年级应届毕业生;
3、实际居住在西城区,并具有西城区户籍的非本市小学六年级应届毕业生。
非京籍
(1)有西城学籍的学生;
(2)无西城学籍的取得居住地街道办事处开具的《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在西城区就读批准书》的适龄儿童(以下简称“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
注意:符合入学条件的非西城区小学应届毕业生,须在北京市教育委员会规定的时间内,由法定监护人持相关证明材料到西城区教育考试中心办理回区升学手续,经西城区教育行政部门审核通过后,在相应学区参加西城区初中入学。
2、入学流程
回户籍或居住地入学→特长生入学→对口直升→全区派位入学→特色校→学区登记入学→学区派位→领取录取通知书
朝阳区:1、入学条件
京籍
(1)具有本市户籍且在朝阳区完成小学教育的学生;
(2)已经办理回朝阳区升入初中手续的在外区及外省市完成小学教育的学生。
非京籍
(1)有朝阳区学籍;
(2)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和已完成小学教育学生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持本人在我区务工就业证明(其中:受雇于用人单位的提供的务工就业证明须至少一方是在我区务工劳动合同和在我区缴纳社会保险证明即2016年11月至2017年3月的“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在我区实际住所居住证明、全家户口簿、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我区的北京市居住证(或有效期内的居住登记卡或暂住证)、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出具的在当地没有监护条件的证明等相关材料,到我区居住地所在街道办事处或地区办事处(乡政府)提交材料并进行联网审核。
各街道办事处、地区办事处(乡政府)及相关部门根据审核标准对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证明证件材料进行联网审核,通过审核后开具《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在朝阳区中小学就读证明》。
2、入学流程
回户籍或居住地入学→特长生入学→公办寄宿/民办校入学→一般初中校入学→多校划片/单校划片入学→领取录取通知书→部分学校分班考试
东城区:1、入学条件
京籍
学籍与户口、家庭实际居住地不在同一区的小学毕业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回户口、家庭实际居住地入学手续。回东城区升初中的小学毕业生须具有东城区正式常住户口及东城区房屋产权证(监护人持有)。
非京籍
(1)有东城学籍;
(2)按京籍对待学生;
(3)无东城学籍的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因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东城区工作并居住需要在东城区接受义务教育的,需参加非本市户籍学龄人口信息采集后,由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持本人在东城区务工就业证明、在东城区实际住所居住证明、在东城区的北京市居住证(或有效期内居住登记卡或暂住证)、全家户口簿、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出具的在当地没有监护条件的证明等相关材料,到居住地所属街道办事处提交入学材料审核申请。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通过联审后,教育招生考试中心义教办为其安排入学。
2、入学流程
回户籍或居住地入学→特长→民办校入学→就近登记入学(第一批次派位)→全区派位(第二批)→直升派位(第三批)→学区派位(第三批)→领取入学通知书→部分学校分班考试
丰台区:1、入学条件
京籍
具有本市户籍的本区小学毕业生,应当按照规定进入初中继续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
非京籍
(1)有丰台区学籍的非京籍学生,即使在丰台就读初中,仍需审核父母双方北京市居住证、父母双方在丰台区实际居住证明、父母双方在京务工就业证明(在京连续3个月社保证明)等。
(2)无丰台区学籍的非本市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因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本区工作、居住,需要在本区接受义务教育的,须经居住地所在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审核通过后,参加学龄人口信息采集,并到区教委确定的学校就读。
2、入学流程
回户籍或居住地入学→特长生入学→公办寄宿/民办校入学→划片(单校划片、多校划片)入学→领取录取通知书→部分学校分班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