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 规范入学招生
1、推进免试就近入学全覆盖
初中择校入学学生毕业时不享受省二级及以上示范性普通高中指标到校生政策。
2、坚持免试入学
严禁自行组织或与社会培训机构联合组织以选拔学生为目的的各类考试或采用社会培训机构自行组织的各类考试结果;严禁采用统一笔试或者任何变相形式的统一知识性考试方式选拔学生;严禁以任何形式从小学各个年级选拔学生进行特殊培养,不得在起始年级预留学位并通过中高年级增班转学等形式从其他学校选拔学生;严禁登记、收取学科竞赛成绩或考级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
3、严格执行计划
初中学校招生信息一经公布,须严格执行,不得擅自变更。不得以游学、借读等名义代招、代管非本校学籍学生。不得无计划、超计划组织招生。
4、严格学制管理
不得擅自改变学制,严禁初中学校以学制改革为名提前选拔、预录学生,严禁培训机构在小学教学时间招收全日制学习的小学生进行培训。
5、规范特殊人才入学
按教育部相关规定,特殊人才子女入学,应在学生所在片区内统筹予以保障,原则上不得跨片区择校。
6、严禁提前招生
初中学校一律不准提前、违规招生,变相“掐尖”选拔学生,须按规定时间、规定程序统一进行。
7、规范收费行为
初中学校不得在学生最终确认学位前收取各种名义的费用。民办初中学校随机派位及自主招生录取的学生收费标准相同。
8、加大违规处罚
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要切实落实主体责任,加强对小升初工作的领导和管理,严肃查处违规违纪行为。对违反规定的初中学校,须限期整改,并视情节轻重给予约谈、通报批评、取消评优评先资格、追究相关人员责任等处罚。对于违规招生的民办初中学校,还可依照有关规定给予列入不诚信名单、核减下一年度招生计划、停止当年招生直至吊销办学许可证的处罚。
六 做好政策宣传工作
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和初中学校要做好小升初的宣传工作,通过在校门外、校园网、教育局门户网站发布公告等多种形式,将初中学校办学条件、划片范围、招生计划、办理程序和入学结果以及工作咨询方式、监督举报平台、信访接待地址等相关政策和重要信息向市民公布,确保家长的知情权,增加工作的透明度。
2018年成都市小升初有关工作将继续通过网络应用服务平台办理,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加强学生及家长在网上办理的有关业务的宣传、培训和指导,切实做好学生和家长的服务工作,确保小升初工作顺利、有序开展。对户籍与就读小学不在同一区(市)县的小学毕业生,就读小学所在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应向家长和学生做好政策宣传、解释工作,并负责督促本行政区域内此类学生在规定时间提交相关材料、办理信息采集手续。对未告知或未严格执行的,由学生就读小学所在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承担相应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