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外省市就读的小学毕业生回区小升初,以下是2017年回东城、西城、海淀、朝阳等区小升初的办理手续如下,仅供参考!
1.东城区
在北京市外省市就读的小学毕业生,回东城区进行小升初需要携带:
小学毕业生户口和实际居住地在东城区的需携带:
(1)现就读小学开具的应届小学毕业生证明(加盖校章)
(2)小学毕业生全家户口簿原件,户籍所在地应为东城
(3)东城区房产证原件,产权所有人应为小学毕业生本人或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
(4)学生近期1寸彩照1张,1寸电子版照片一张(文件应以学生姓名形式保存)
小学毕业生实际居住地在东城区,户口在北京市其他区的需携带:
(1)现就读小学开具的应届小学毕业生证明(加盖校章)
(2)东城区房产证原件,产权所有人应为小学毕业生本人或其父母(法定监护人)
(3)学生近期1寸彩照1张,1寸电子版照片一张(文件应以学生姓名形式保存)
2.西城区
在外省市小学就读的小学应届毕业生回西城区小升初,家长须出示:
就读小学开具的小学应届毕业生证明。
在西城区实际居住证明(加盖实际居住地街道办事处或居委会公章)。
学生及法定监护人(父母至少一方)西城区户籍户口簿。
①如学生与法定监护人不在同一户口簿上,需出具法定监护人与学生的亲子关系证明即《出生医学证明》。
②如学生为西城区单位集体户籍,且法定监护人至少一方为该单位集体户籍并在户籍所在单位工作,还需出具亲子关系证明即《出生医学证明》、单位集体户籍首页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法定监护人集体户籍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开具的在职证明。
3.海淀区
在北京市外省事就读的小学毕业生,回海淀区进行小升初需要携带(符合以下一项条件即可办理):
以户口所在地为依据升学,办理手续时请出示:
(1)学生本人海淀区户口簿原件;
(2)集体户口需复印首页加盖单位公章、并提供海淀区学生本人户口页原件;
(3)按本市户籍对待的学生需提供相应证明;
(4)外省市就读小学开具的小学六年级应届生证明;
以家庭实际居住地为依据升学,办理手续时请出示:
(1)学生父母的海淀区房屋产权证(不动产权证书)原件和能说明亲子关系的相关证明(户口簿或出生证明等);
(2)学生本人北京市户口簿原件;
(3)外省市就读小学开具的小学应届生证明
4.朝阳区
在外省市小学就读的小学应届毕业生回西城区小升初,需携带资料:
本市户籍且在在外省市完成小学教育的学生,户籍所在地或家庭实际居住地 ( 凭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 ) 在朝阳区的。
(1)经毕业小学及所属教育行政部门为学生开具的“应届小学毕业年级学生鉴定材料”(含应届小学毕业生证明/学生全国学籍号/毕业评语及学业成绩);
(2)学生全家户口簿及出生证明;
(3)学生的实际居住地证明(凭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含学生本人)的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
(4)在“2017年朝阳区义务教育阶段入学报名系统”中打印的预约单;
(5)学生近期免冠一寸彩色照片1张;
(6)监护人的居民身份证。
非本市户籍且在外省市完成小学教育的学生持有 2017年开具的《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在朝阳区中小学就读证明》的。
(1)朝阳区居住地所在街道办事处或地区办事处(乡政府)为学生开具的《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在朝阳区中小学就读证明》;
(2)学生在朝阳区的实际居住地证明(凭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或房屋租赁合同及房屋出租发票)
(3)学生全家户口簿及出生证明;
(4)学生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朝阳区的居住证(暂住证、北京居住证或居住登记卡);
(5)毕业小学及所属教育行政部门为学生开具的“应届小学毕业年级学生鉴定材料”(含应届小学毕业生证明、学生全国学籍号、毕业评语及学业成绩);
(6)监护人的居民身份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