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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法》什么时候出台并开始实施

2017-12-19 08:10:41  来源: 小升初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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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前教育部印发《义务教育学校管理标准》,对学生平等入学权利作出要求,提到不举办任何形式的入学或升学考试,不以各类竞赛、考级、奖励证书作为学生入学或升学的依据;不得提前招生、提前录取;不分重点班与非重点班。

  按照《义务教育法》规定,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入学一律实行“就近、免试”。

  教育部就此三令五申禁止任何形式的小升初考试,比如2014年1月下发《关于进一步做好小学升入初中免试就近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2017年的《关于做好2017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

  多地已实施“就近入学”

  教育部日前发布的《标准》中明确叫停“小升初”选拔考试,记者注意到,此前多地已开展相关工作。

  早在2014年2月,教育部下发通知,要求北京、上海等19个重点大城市做好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工作。北京市取消了共建生,小学免试就近入学,小升初实行单校划片或多校划片入学。

  2015年,天津市教委公布《市教委关于进一步完善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工作的意见》,确定2015年秋季学期开始,天津市所有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将全面实行免试就近入学。小升初招生将取消一切选拔性考试,各类竞赛证书、考级证明等与升学脱钩,取消实验班、特长班招生。

  2017年4月,西安市教育局决定,明年民办小升初招生将摇号,不得笔试选拔。至此,从2012年开始的小升初选拔性考试被彻底叫停。

  尽管教育部三令五申,但一些初中学校为提高中考升学率等原因,或明或暗的“择校热”、“秘考”、“点招”仍然存在。

  据媒体报道,广州多所公办初中除了接收教育部门分配的学生外,还专门留出名额给通过“秘考”选拔的优等生,并把其编入学校专门设立的“重点班”。

  专家认为出台《学校法》很有必要

  中国教育科学研究院研究员储朝晖表示,义务教育阶段,如果通过单一形式的考试很难判定孩子情况,考试本身有很多随机可能性。不用考试,不等于没有评价,在学习过程中对孩子的评价一直存在,叫停“小升初”考试,是更加强调过程性,希望孩子各个方面都得到发展。并且,这几年,义务教育阶段,用词已经不再用“升学”,而用“入学”的概念,保证孩子都有学校上。

  中国人民大学教授程方平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现在重点学校把好老师挖走,为了一个学校发展,把全市、全国的资源都破坏了,有的一个学校有20多个特级教师,一个县都没有一个。现在只有少数学校如鱼得水、有特权,很多学校没有资源,这种情况下,家长肯定是焦虑的。如果能从法律层面对学校的责任、义务、局限性做出规定,通过法律的调配均衡发展学校,才能实现教育公平。

  程方平认为,教育部出台的行政意见,还不够有力,没有达到法律的程度,所以推进《学校法》的出台很有必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