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日前印发《义务教育学校管理标准》,对落实学生平等入学权利作出部署,要求不得举办任何形式的入学或升学考试,不得以各类竞赛、考级、奖励证书作为学生入学或升学的依据;不得提前招生、提前录取;不分重点班与非重点班。教育部重申,按照《义务教育法》规定,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入学一律实行“就近、免试”,禁止任何形式的小升初考试。
教育部再次禁止小升初考试,对这项政策要求需要补充强调一点:禁止小升初考试别忘了民办初中。
2014年2月,教育部下发通知,要求北京、上海等19个重点大城市做好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工作。之后,多地教育部门出台政策落实这项要求,如天津市教委公布《市教委关于进一步完善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工作的意见》,西安市教育局决定明年民办小升初招生将摇号,不得笔试选拔。但与此同时,我们也读到这样的新闻:“哈市民办小升初报名首日火爆”“武汉民办小升初悄然 掐尖 报名”“杭州 小升初 民办又成热门,摇号中签率约27%”……给人的感觉是,教育部禁止小升初考试似乎不包括民办初中。
学生和家长为什么对民办初中情有独钟、趋之若鹜?原因当然很简单,因为认为他们教学质量好,升学率高。至于为什么民办初中的升学率高,也有两个方面的主要原因,一方面,公办初中是通过免试后就近入学的原则分配学生的,而民办初中是通过考试以及更多的考核手段选拔学生的,他们采取的是“掐尖”政策,生源素质就高一截,这算什么本事?另一方面,民办初中有较强的师资力量。一是民办名校福利待遇高所致。在中部某市老师平均月薪两三千元的情况下,当地某民办名校有10名公办名校的优秀老师挂靠任教。二是有的依然存在“假民办”,一些民办学校就是公办学校办的,公办学校的名师会继续挂靠和任教。中国人民大学教授程方平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现在重点学校把好老师挖走,为了一个学校发展,把全市、全国的资源都破坏了,有的一个学校有20多个特级教师,一个县都没有一个。这人为制造的教育资源配置不均衡,是制造新的社会不公平。
有人说,禁止民办初中进行小升初考试违反《民办教育促进法》。这种说法是不对的。《民办教育促进法》并没有赋予民办学校绝对的自主招生权,第四十一条规定,“民办学校的招生简章和广告,应当报审批机关备案。”相反,第四条规定,“民办学校应当遵守法律、法规,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保证教育质量,致力于培养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各类人才。”而根据《义务教育法》,义务教育阶段必须实行免试、就近入学的原则,民办学校也不应例外。《义务教育法》第四十九条规定“人民政府委托民办学校承担义务教育任务,应当按照委托协议拨付相应的教育经费。”这是从经济上保证民办学校承担义务教育的任务。再说了,《义务教育法》是《民办教育促进法》的上位法,下位法必须服从上位法,所以取消民校的小升初考试,有明确的法律依据。
小升初禁止考试不仅适用于所有公办初中,同样应该在民办初中得到落实。教育部2013年8月颁布《关于明确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招生有关问题的意见》,规定“无论公办还是民办学校,接受适龄儿童少年入学都不得采取考试方式进行选拔”。有民办初中负责人认为,这个意见其实表明《民办教育促进法》要服从《义务教育法》的相关规定,民办初中禁止考试招生已经是“大势所趋”。
上述规定在一些地方没有得到落实,原因在于既得利益者的顽强抵制,也由于地方政府执行态度不坚决。这样的善政不能继续悬空,必须狠抓落实,甚至需要限期落实到位,没有落实则应该追究当地政府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