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诗是李白公元760年(唐肃宗上元元年)滞留江夏时所作的一首自传体长诗(按此诗作年,王谱、詹谱、王增谱、安谱、郁本、安本作公元759年,黄谱、裴谱作公元760年)。诗人因受永王之败的牵连,被流放至夜郎,中途获上赦宥。此诗是在他被赦免后所作。在这个时候与韦良宰这样一个老朋友相见,李白的感慨当然是很深的。其中最强烈的莫过于他已由旧日的御前歌手沦为一个流犯,而对方已由一介平凡的知县成为名镇一方的主座了。其中一个首要缘由就是韦良宰在骚动变乱中作出了与李白不同的选择。面对老友,李白除了叙及他们的交往始末,着意向他诉说了本身的不幸与委屈,还告诉老朋友骚动变乱前自己北上幽州就是为了探察安禄山的虚实。这如同下面诠释入永王幕的缘故一样,也是为了消除老朋友的误会,表明自身在政治态度上的清白。
这是诗人写的最长一首抒情诗,诗人以自己的人生经历和同韦良宰的交往为中心,尽情抒发了自己的政治感慨。其中如"十月到幽州"之句所产生的岐义,作为一个大诗人,他不可能感觉不到这一点。对于此只能作一种解释,这是诗人在事后有意造出的一种恍惚语境。他知道这首诗不只是写给这一个老朋友看的,他是有意向世人明示自己在乱世中的态度与先见之明。
此诗流传最广的是"清水出芙蓉,天然去雕饰"两句。其意思是,像那刚出清水的芙蓉花,质朴明媚,毫无雕琢装饰,喻指文学作品要像芙蓉出水那样自然清新。雕饰:指文章雕琢。这两句诗赞美韦太守的文章自然清新,也表示了李白自己对诗歌的见解,主张纯美自然--这是李白推崇追求的文章风格,反对装饰雕琢。李白自己的作品也正是如此,后人经常引用这两句评价李白的作品。